意識形態是馬克思曆史唯物主義(也即他的社會和曆史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然而,由於對唯物主義的狹隘理解,其重要性一直以來卻沒有得到充分重視,特別是在19世紀末期。因為這一時期的許多馬克思主義者隻認定經濟的問題才最重要,而其他所有問題都可歸屬於“上層建築”這一據稱是次要的或較為不重要的領域。當然馬克思和恩格斯對個中平衡關係的把握要更加成熟和複雜,因為他們知道意識形態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再生產中所發揮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
從一開始,馬克思主義內部就產生了不隻一種對意識形態概念的理解。列寧和葛蘭西為這一概念的闡釋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在許多方麵又改變了馬克思當初的原意。概言之,當馬克思談及意識形態時,他總是用它來指代某種對現實的歪曲和精神顛倒,而這又是與現實本身的顛倒相一致的。他從未認為自己的理論是意識形態,或是可用來為無產階級利益服務。馬克思總是論及單數形式的意識形態,而從未用它來指代各種不同的世界觀或階級意識形態——如列寧和葛蘭西所做的那樣。無論是在早期還是晚期的著述中,馬克思都一直持一種否定性的(或批判的)意識形態概念。
20世紀70年代的西歐明顯出現了一次關注和研究意識形態概念的熱潮,與之相伴的當然是語言學和文化研究合並為一個新的、更有前景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領域。然而,大多數理論貢獻(即便是在馬克思主義傳統內部)依然疏離於馬克思的批判概念之外,在當時甚囂塵上的結構主義看來,馬克思的意識形態批判概念過於曆史主義或理想主義了。特別是,大多數論者都反對將意識形態理解為虛假的或歪曲的思想,而這恰是馬克思意識形態概念的精髓所在。來自於結構主義傳統的新立場則強調的是意識形態的話語實踐及其對個體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