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不僅全麵闡述了自由的表現形式和一般含義,從外延和內涵的統一上科學地規定了自由概念,而且全麵闡述了自由的基本特性,為我們全麵理解自由和追求自由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原則。
首先,自由是具體的,沒有抽象的自由。
毛澤東認為,實際上,世界上隻有具體的自由、具體的民主,沒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無論是毛澤東,還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都一貫主張,談論自由,特別是在複雜的階級鬥爭中談論人的社會自由,必須明確是誰的自由,是在什麽條件下的自由,堅決反對脫離具體條件僅僅局限於一般自由的抽象議論。馬克思在他所有著作中,特別是在《資本論》中,闡明了資產階級自由的欺騙性,指出資產階級所追求的自由,實際上隻能是而且從來就是商品所有者的自由,但偽善的資產者卻往往借助於所有人的一般自由的外衣欺騙工人階級:“先生們,不要受自由這個抽象字眼的蒙蔽!這是誰的自由呢?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個人在對待另一個人的關係上的自由。這是資本壓榨勞動者的自由。”[1]
列寧從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與捍衛社會主義政權出發,一生對搬弄自由、民主的抽象詞句深惡痛絕。在列寧看來,隻要階級還沒有消滅,隻要無產階級還沒有取得統治地位翻身解放,隻要事實上還隻有資產階級的自由而沒有無產階級的自由,任何脫離具體自由、關於一般自由和平等的談論客觀上都是欺騙工人,欺騙全體勞動者,實際上都是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因此,在還存在階級和階級鬥爭的社會中,列寧要求,如果你是一個馬克思主義者,或希望成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那麽你就要時刻牢記:“對於自由和平等的任何議論都應當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哪一個階級的自由?到底怎樣使用這種自由?是哪個階級同哪個階級的平等?到底是哪一方麵的平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