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人學理論研究

四、人性、人的本質和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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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克思主義人學理論中,人的主體性理論是人性理論、人的本質理論的深化,人性理論、人的本質理論是人的主體性理論的前提。

人性是在人與動物的對比中,作為物性、神性、獸性的對立麵的人的特性提出來的。而主體性則是在承認人不同於動物的前提下,在與客體的對比中作為主體的特性而提出來的。人的主體性和人性的區別根源於主體和人的區別。馬克思一方麵從人類的角度肯定了人始終是主體,主體是人;另一方麵又指出,對於現實的個人來說,人和主體並不是完全等同的,並非每一個人都是現實的主體。主客體關係的建立、主體地位的確立既取決於客體的性質,也取決於人的本質力量。“我的對象隻能是我的一種本質力量的確證,也就是說,它隻能象我的本質力量作為一種主體能力自為地存在著那樣對我存在。”[1]隻有當人具有主體意識、主體能力並現實地作用於客體的時候,他才可能成為活動主體,具有主體性。馬克思舉例說,從客體方麵來看,隻有音樂才能激起人的音樂感,但是對於“沒有音樂感的耳朵”,不能欣賞音樂的人來說,“最美的音樂也毫無意義,不是對象”。

這就是說,主體性是在人性的前提下對於人的更高層次的規定性。就人來說,人可能成為活動主體具有主體性,也可能不成為主體不具有主體性,但人不論是不是主體、是否具有主體性,人總是人,具有人性。就主體來說,他首先是人具有人的特性,然後才是主體具有主體的特性。人是主體的前提,人性是主體性的前提。一個人一旦成為主體具有主體性,便又進一步豐富了他的人性的內容,主體性成了他的人性的核心。嚴格地說,馬克思主義哲學中所講的人就是現實的人,是在“社會曆史中活動的人”,因而也就是作為活動主體具有主體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