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價值理論研究

四、價值觀念衝突與價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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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之間存在著分歧、衝突和鬥爭,這是自古皆然從來如此的。有差別的隻是衝突的激烈程度、普遍程度的問題,而不是有沒有衝突的問題。聖王之世,人們各安其分,各守其職,各盡其能,和諧無比,其樂融融,這都是將古代社會加以美化、理想化的結果,其實遠不是這麽回事。但是,到了近現代,隨著生產力和交往的發展,市場經濟成為主導性的生產方式,個人主體從家庭人變成了社會人,普遍重視自己的利益和權利,民族之間交往頻繁,曆史進入了世界曆史時代以後,這些分歧和衝突更加普遍化、尖銳化、彰顯化了,這也是一個基本的事實。

可以說,存在著衝突,是一種常態,是矛盾的普遍性的一種表現、一個例證,消泯衝突、爭取和諧,盡管一直是人們努力的方向,但和諧始終是相對的、暫時的,至少到目前為止是如此。按照馬克思對辯證法的理解,即使到了共產主義,也不能說一切衝突都消失了,人與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一點矛盾都沒有了,隻剩下和諧無比、其樂融融。這根本就是違反辯證法的。果真如此,社會也就沒有任何發展的動力了。馬克思反對把共產主義理想化,甚至說過“共產主義對我們來說不是應當確立的狀況,不是現實應當與之相適應的理想”[1],就包含了這種意思。明白了這個道理,不要溫情主義地看待人們之間的矛盾和衝突,不要僅僅把衝突和矛盾看作是消極的,應該避免的,這對於我們認識當代中國和世界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都不是沒有意義的。

人們之間有衝突,一個人自身也會有衝突,這是一種可經驗的事實。對於這些衝突,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予以分類劃分,比如分為心理衝突和行為衝突,分為經濟衝突、政治衝突、文化思想衝突,分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衝突、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衝突、群體與群體之間的衝突,等等。這些劃分都有自己一定的合理性,服從於不同的研究目的。從哲學價值論研究的角度來看,可以從其起源和內容方麵將這些衝突大致分為兩個方麵,一種是源於和關於真理方麵的爭執和衝突;一種是源於和關於價值方麵的爭執和衝突。它們往往混雜在一起,難解難分,但它們的性質畢竟不同,解決的方法也因此不同。價值方麵的衝突,也可分為兩種,一是價值觀念的衝突,一是價值的衝突。一些人把這些衝突全看作是價值觀念的衝突,我們認為這是片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