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社會概念作過許多論述。例如,馬克思在1846年致安年科夫的信中指出:“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麽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和消費形式。在生產、交換和消費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就會有相應的社會製度、相應的家庭、等級或階級組織,一句話,就會有相應的市民社會。”[1]馬克思還在《雇傭勞動與資本》中提出:“各個人借以進行生產的社會關係,即社會生產關係,是隨著物質生產資料、生產力的變化和發展而變化和改變的。生產關係總和起來就構成所謂社會關係,構成所謂社會,並且是構成一個處於一定曆史發展階段上的社會,具有獨特的特征的社會。”[2]經典作家對社會概念的有關論述,有其內在的邏輯關聯,構成了一個完整自洽的邏輯體係,成為馬克思主義社會觀的理論核心。以經典作家的文本為依據,我們在這裏把馬克思主義社會觀的理論邏輯展開為一個包括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本質論、社會存在論、社會意識論、社會批判論、社會理想論、社會時空論和社會形態論幾個方麵的邏輯體係,結合目前國內學術界已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具體加以闡述,同時也借此就相關問題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頁。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