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是一種“建立在通曉思維的曆史和成就的基礎上的理論思維”。深入理解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關於辯證法的經典命題,並在當代反思和發展馬克思的辯證法理論,最為直接的就是要重新理解和吸取黑格爾、馬克思、恩格斯和列寧提供給我們的辯證法的理論遺產。
(一)概念辯證法與人類思想運動的邏輯
馬克思的辯證法,在其直接的理論來源上,是黑格爾的唯心主義概念辯證法,這是學界所公認的;問題在於,肯定黑格爾的辯證法是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理論來源,對於我們理解和發展馬克思的辯證法理論提出了怎樣的要求?或者說,承認馬克思辯證法的這個直接理論來源,要求我們從怎樣的辯證法理論出發去反思和發展辯證法?反過來說,如果離開馬克思辯證法的這個直接的理論來源,又會出現對馬克思辯證法的怎樣的曲解和倒退?這是值得認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
首先,我們必須重新理解黑格爾的辯證法,或者說,對黑格爾的辯證法作出當代水平的理論反思。
恩格斯曾經提出,作為德國古典哲學集大成者的黑格爾哲學,以“最宏偉的方式概括了哲學的全部發展”[1]。這個“最宏偉的方式”,就是黑格爾以“絕對理念”即馬克思所說的“無人身的理性”自我運動和自我認識的形式所構成的宏大的概念發展的邏輯體係。這個“無人身的理性”所構成的概念發展的邏輯體係,就是黑格爾的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相統一的概念辯證法體係。
在對黑格爾概念辯證法的理解中,最大的問題是把它說成是某種神秘莫測或難以理喻的東西。然而,作為整個辯證法史的理論總結,黑格爾所構建的這個宏大的概念辯證法體係,並不是超然於世界之外的玄思和遐想,而是如同馬克思所說,是以“最抽象的形式”表達了“最現實的人類狀況”,即“個人現在受抽象統治”的“人類狀況”。[2]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黑格爾哲學所表述的“人類狀況”及其所體現的“時代精神”去理解黑格爾的概念辯證法。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的關於黑格爾辯證法的解釋或評論中,往往是離開了黑格爾哲學所表達的“人類狀況”及其所體現的“時代精神”。正是由於脫離黑格爾哲學所表達的“人類狀況”和黑格爾哲學所體現的“時代精神”,因而把黑格爾的辯證法當成沒有思想內容的純粹的“方法”。這是對黑格爾辯證法的最大曲解,並因此導致對辯證法理論本身的各種曲解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