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把哲學作為被定義項而界說為“世界觀理論”或“理論化的世界觀”的時候,作為定義項的“世界觀理論”本身並不是沒有歧義的;事實上,正是由於人們對“世界觀理論”賦予了各不相同的理解和解釋,因而作為“世界觀理論”的“哲學”也被賦予了迥然有別的理解和解釋。這裏,我們主要討論四個問題:其一,作為“世界觀理論”的哲學與哲學自己的“基本問題”是何關係?或者更為明確地說,能否離開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去解釋哲學的“世界觀理論”?其二,哲學作為“世界觀理論”,這裏的“世界觀”是人站在“世界”之外“觀”世界,還是人把自己同世界的“關係”作為對象而進行“反思”?進而言之,能否在非“反思”的意義上界說“世界觀理論”?其三,“世界觀理論”同“認識論”、“曆史觀”、“價值論”是何關係?究竟怎樣從“世界觀”與“認識論”、“曆史觀”、“價值論”的統一中去理解作為“世界觀理論”的“哲學”?其四,哲學的“世界觀”與“時代精神”是何關係?怎樣從世界觀理論的時代內涵去理解哲學?
(一)世界觀與哲學基本問題
在總結全部哲學史的基礎上,恩格斯明確地提出了一個綱領性的論斷:“全部哲學,特別是近代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1]這裏的關鍵問題在於,“基本問題”不同於“主要問題”。“主要問題”是在眾多問題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問題,但它並不直接規定其他問題;與此相反,“基本問題”則是在特定的“問題域”當中起規定作用的問題,它決定該“問題域”的全部問題的特殊性質。正因為如此,列寧在從哲學基本問題的高度稱“辯證法也就是(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的時候,曾經尖銳地指出,“這不是問題的一個‘方麵’,而是問題的實質”[2]。這就是說:隻有從“哲學基本問題”去理解“世界觀理論”,才能把握“世界觀理論”的“哲學”性質;反之,如果離開哲學“基本問題”去理解“世界觀理論”,就會把“世界觀理論”變成某種非哲學的實證知識。對於作為“世界觀理論”的“哲學”的種種誤解,從根本上說,都在於離開哲學的“基本問題”而闡釋作為“世界觀理論”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