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9年,在評論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恩格斯針對如何研究經濟學這個問題,做出這樣一段論述:“自從黑格爾逝世之後,把一門科學在其固有的內部聯係中來闡述的嚐試,幾乎未曾有過。官方的黑格爾學派從老師的辯證法中隻學會搬弄最簡單的技巧,拿來到處應用,而且常常笨拙得可笑。對他們來說,黑格爾的全部遺產不過是可以用來套在任何論題上的刻板公式,不過是可以用來在缺乏思想和實證知識的時候及時搪塞一下的詞匯語錄。”[1]如此這般地套用“辯證”詞句,怎麽能不是“講套話”、“說空話”呢?又怎麽能責怪人們把“辯證法”譏諷為“變戲法”呢?
恩格斯的這段論述是辛辣的、犀利的,也是中肯的、切實的,會使我們向自己發問:我們是否也像恩格斯所揭露和批評的“官方的黑格爾學派”那樣,把“辯證法”當成“可以用來套在任何論題上的刻板公式”,把“辯證法”變成“在缺乏思想和實證知識的時候及時搪塞一下的詞匯語錄”?當我們毫無例外地把一些問題簡化為“一方麵”和“另一方麵”的時候,當我們論證一些問題空洞地強調其“作用”與“反作用”的時候,當我們談論現實狀況習以為常地指出其“成績主要”和“問題不少”的時候,當我們評論各種人物及其理論都千篇一律地分解為“貢獻”與“局限”的時候,我們是否會聯想到恩格斯所批評的“官方的黑格爾學派”?我們是否會警惕自己把“辯證法”變成了“變戲法”?
品味恩格斯的論述,我們可以深切地體會到,“辯證法”之所以被人們嘲諷為“變戲法”,是因為“辯證法”變成了“可以用來套在任何論題上的刻板公式”,變成了“可以用來在缺乏思想和實證知識的時候及時搪塞一下的詞匯語錄”,也就是把“辯證法”變成了沒有思想內容的“辯證詞句”。因此,從學理上說,我們必須對“辯證法”提出的首要問題就是:“辯證法”是不是一種可以脫離思想內容而到處套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