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研究

三、當代辯證法理論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範疇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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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要包括以下問題:其一,人的話語方式、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的關係。語言規範人的思想與行為,語言是人的存在方式。其二,語言占有個人與個人占有語言的關係問題。通常理解為個人占有並使用語言,把語言視為工具;現代哲學則理解為語言占有個人,即語言是曆史文化,人被曆史文化占有,也就是被作為曆史文化“水庫”的語言占有。作為二者的統一,構成解釋學問題:曆史視野與個人視野的融合問題。由此也構成“意義”問題、“理解”問題、“本文”與“解釋”的問題。其三,語言、文化和世界的多樣統一性問題。人的世界的多樣性在於人類文化的多樣性;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即人類語言符號係統的多樣性;尋求人的統一性、人的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尋求語言的統一性。其四,語言的功能。人在語言中實現自我理解、相互理解和對世界的理解。自我理解即個人對自己的思想、情感的理解(超越觀念論的自我分析、解釋和批判),相互理解即交往實踐中的主體間溝通,理解世界即把對象性的存在符號化,這三種“理解”及其相互關係蘊含著豐富的辯證關係。

三是語言的邏輯性與人文性。

現代哲學中的科學主義思潮與人文主義思潮的衝突,直接地聚焦於對“語言”的理解。科學主義思潮強調語言的邏輯特性,因而要求語義的單義性、概念的確定性和意義的可證實性;與此相反,人文主義思潮則強調語言的人文性,因而突出語義的隱喻性、概念的非確定性和意義的可增生性。對語言的邏輯性與人文性的辯證理解,在一定的意義上,是實現科學主義思潮與人文主義思潮合流的前提,因而具有突出的哲學意義。

四是語言的表述、表達與表征。

在現代哲學的“語言轉向”中,一個重要的現象是哲學家試圖通過語言分析來達到“拒斥形而上學”的目的。在這方麵,作為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的德國哲學家卡爾納普曾以區分語言的“表述”職能和“表達”職能為基本前提,分別地批判了傳統哲學的三個基本學科——形而上學、認識論和邏輯學。他提出,語言的“表述”職能構成關於經驗事實的命題,這種命題可以憑經驗判定其真偽,因而是“有意義的”真問題;語言的“表達”職能所構成的則不是關於經驗事實的命題,而是表達個人的內心世界,這類命題無所謂真偽,因而是“無意義的”假問題。據此他認為:(1)作為“表達”的“形而上學”即傳統哲學隻是“給予知識的幻相而實際上並不給予任何知識”,屬於用樸素的類比法和圖解語言構成的假問題,因此科學哲學必須“拒斥”形而上學;(2)傳統哲學的認識論實際上是對認識的心理現象和心理過程的描述,而不是對“意義”的認識論分析,因此應當把它作為心理學而歸入諸如物理學、生物學一類的經驗科學;(3)把形而上學作為假問題而拒斥於科學哲學之外,又把認識論作為心理學而歸入經驗科學,哲學所剩下來的就是邏輯學,但是,科學哲學的邏輯分析並不是傳統的邏輯學,而隻是“對科學概念、命題、證明、理論作邏輯分析”。由於科學哲學是對科學命題進行邏輯分析,因而它是哲學而不是科學;又由於科學哲學所分析的是科學命題,因而它是科學的哲學而不是形而上學。這樣,卡爾納普就從區分語言的“表述”職能和“表達”職能出發,在與傳統哲學的形而上學、認識論和邏輯學相對立的意義上,把科學哲學歸結為“對科學的邏輯分析”。這表明,要在“語言轉向”中重建“哲學”,就必須超越對語言的“表述”與“表達”的非此即彼、兩極對立的形而上學理解,而必須實現對語言本身的辯證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