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的批判本性,根源於它是一種特殊的思維方式——反思。“批判”與“反思”是密不可分的。
反思,就是思想以自身為對象反過來而思之。這表現了人類思維的特殊維度,也表現了人類思維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反思的思維是以關於世界的思想為對象,而不是直接地以世界本身為對象。而在對思想的反思中,則又構成了對思想的前提批判。隻有在對思想的前提批判的意義上,才構成真正的哲學思維活動,才顯示出真正的辯證法的批判本性。
“反思”,是思維對存在的一種特殊關係。思維對存在的“反思”關係,從根本上說,就是思維把“思維和存在的關係”作為“問題”(對象)來思考。思維對存在的這種“反思”關係,構成了人類思想的哲學維度。
思維對存在的反思關係,是同哲學的基本問題——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密切相關的。麵向生活進行哲學思考,我們就會發現,思維與存在之間具有無限豐富的矛盾關係,這些矛盾關係,是作為人類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的共同對象而存在的。人類以常識、神話、宗教、藝術、倫理和科學等各種方式把握世界,從而構成思維與存在之間的經驗的、幻想的、直覺的、體悟的、審美的、邏輯的等無限豐富的矛盾關係,並以這些矛盾關係作為自己的對象。同時,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正因為人類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如常識、神話、宗教、藝術、倫理和科學)去構成思維與存在之間的矛盾關係,人類才得以形成關於思維與存在之間的無限豐富的矛盾關係的自我意識。這表明:思維與存在的矛盾關係本身,並不就是(並不隻是)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人類把握世界的各種方式的“基本問題”,都可以說是“思維和存在”的矛盾關係);隻有在思維把“思維和存在的關係”當作“問題”進行“反思”時,“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才成為哲學的重大的“基本問題”。正是思維對“存在”(這裏的“存在”是指“思維和存在的關係”)的這種特殊關係,構成了人類思想的哲學維度——哲學的“反思”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