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理論研究

二、超越對發展學說的經驗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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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辯證法的“發展原則”和“統一原則”去理解辯證法的發展學說,這不僅要求我們從作為哲學基本問題的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出發去理解辯證法,而且要求我們從理論上區分開經驗層次的樸素辯證法和概念層次的自覺辯證法,以概念層次的自覺辯證法作為批判反思的對象,進而理解以實踐觀點去反思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的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對於這種要求的重大意義,列寧講得極為簡潔深刻:不理解黑格爾的《邏輯學》,就不懂得馬克思的《資本論》。[1]

在通常的解釋中,是把辯證法區分為“客觀辯證法”和“主觀辯證法”。這裏的客觀辯證法,是指物質世界的或事物本身的辯證法;這裏的主觀辯證法,是指人類精神的或思維運動的辯證法。對於這兩種辯證法的關係,則解釋為主觀辯證法是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

在認識論的意義上,我們承認思維是對存在的反映,由此也必然承認,思維的辯證運動是對存在的辯證運動的反映。但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不是直觀的反映論,而是能動的反映論。這種以實踐論為基礎的能動反映論,從人的實踐活動及其曆史發展出發去理解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因此,它不僅肯定思維內容是對思維對象的反映,而且承認作為思維內容的人的目的性要求與存在的否定性統一關係。這表明了現實的人的思維對存在的能動作用。由此,我在這裏進一步提出的問題是:

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是否存在與辯證法相對立的形而上學?如果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就是一個由其內在矛盾引起的永恒的、無限的辯證發展過程,並不存在與之相對立的“形而上學”,那是在什麽意義上把物質世界或事物本身稱作客觀辯證法?

人的思維是不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即物質運動的高級形式?它是否與物質世界在本質上服從於同一的運動規律?如果對此給予肯定的回答,即承認思維自身就是“客觀的”辯證運動過程,那又是在什麽意義上把思維辯證法稱作“主觀辯證法”,並認為它是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