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移到費爾巴哈的人本唯物主義立場之後,馬克思便立即以之作為本體論的出發點而開展出對黑格爾法哲學的全麵批判。這不僅是因為馬克思的社會—政治批判必須從中獲得決定性的奠基,而且是因為當時德國政治意識和法意識之“最主要、最普遍、升為科學的表現就是思辨的法哲學本身”。[26]就此而言,費爾巴哈的人本唯物主義本體論對於馬克思的思想進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必須對之做出充分的估計。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沒有費爾巴哈創榛辟莽的工作,沒有以感性對象性為基礎的現實的人這一本體論定向,就不會有馬克思的法哲學批判,從而也不會有其後來所謂新世界觀的宏偉創製。然而,這決不意味著馬克思就僅僅是、並且始終是處於“費爾巴哈的總問題”之中。在馬克思的思想曆程中,甚至在馬克思作為“費爾巴哈派”的這一階段中,已經包含著他與費爾巴哈之間正在逐漸發展起來的差別。盡管這樣的差別在馬克思這一時期的思想進程中還不是原則高度的差別,但卻是推動馬克思哲學思想進一步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因而是我們在以下的探討中必須高度關注的。
一、費爾巴哈立場的引申與發揮
早在《關於哲學改造的臨時綱要》發表之初,馬克思就有一個評論說:“費爾巴哈的警句隻有一點不能使我滿意,那就是:他過多地注重自然界,而過少地注重政治。然而,唯有把二者結合起來,現今的哲學才能成為真理。如果像在16世紀那樣,除了醉心自然界的人之外還存在著醉心國家的人,那麽一切就會走上軌道了。”[27]如果說,馬克思和費爾巴哈的這個差別在一開始畢竟不是本體論原則的差別,那麽,它也無論如何決不僅僅是一個隻關涉研究領域或個人興趣的差別。體現費爾巴哈的基本原理和特殊貢獻並促使馬克思接受這一原理的主導概念,正是在人本唯物主義本體論基礎上的“現實的人”的概念。然而,在馬克思看來,人的現實性不僅體現在自然界中,而且還特別地體現在政治(活動)和國家(關係)中。由此而來的可能的推論是:如果說僅僅醉心於自然界的費爾巴哈合乎邏輯地從自然科學那裏采納了直觀這樣一種反思形式的話[28],那麽,同時還醉心於國家和政治的馬克思,看來就很難滿足於這樣一種反思形式,看來就勢必要求一種與法權學說和國家學說相適應的反思形式,並使之——一開始顯然是不自覺地和隱而不顯地——貫注到感性對象性的本體論原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