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馬克思早期本體論立場的第一個主題可以概括在“自我意識”的標題之下,那麽我們現在便試圖用“現實的人”來闡述它的第二個主題。毫無疑問,這意味著馬克思在哲學本體論上的一個決定性的改弦更張。但是,倘若有人以為可以用這種簡單的標題做成框架來抽象地解決(實際上是“銷蝕”)一切問題,那麽我們所要說的恰好是與之相反的東西。例如,即使就一個局部的問題而言,“現實的人”這個概念首先是由費爾巴哈完成並加以重要發揮的,但是在馬克思那裏,正像“自我意識”概念由於思有同一原則的滲入而得到某種改變一樣,“現實的人”的概念始終以一個得到充分發展的“活動”原則作為背景。同樣,如果說,費爾巴哈依照“感性對象性”本質重要地建立起一個“社會”概念,並在哲學直觀的意義上使之直接等同於“共產主義”,那麽這個批判的社會概念對於馬克思來說隻是在同“市民社會”的本質關聯上才具有完整的意義。因此,在這裏出現的,仍然不僅是“共同標記”——馬克思與費爾巴哈的共同之點,而且尤其重要的是“差別”——引導前進的內在不安和相異之點。顯而易見,在這一階段,從本體論上確定馬克思和費爾巴哈的關係乃成為十分重要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