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主義本體論研究

第一節 費爾巴哈對宗教的人本學批判

字體:16+-

費爾巴哈宗教批判的主要著作,是1841年出版的《基督教的本質》。其背景大體與施特勞斯和鮑威爾的神學批判相一致,所針對者一般說來皆為已然實體化了的基督教德意誌世界。因此,在宗教批判的領域中,人們當時是把費爾巴哈同施特勞斯和鮑威爾相提並論的。為了澄清這一點,費爾巴哈在1843年為該書所撰的第二版序言中聲稱,他們三人“所討論的對象不同”,而且所做的工作也是不同的。事實上,最重要並且最根本的差別是在哲學本體論方麵。正是這一點,決定了費爾巴哈宗教批判的重大意義。費爾巴哈的宗教批判旨在證明:宗教的本質乃是人的本質,而神學的秘密即是人本學。

一、宗教反思與宗教真理

在費爾巴哈看來,鮑威爾的宗教批判對象乃是福音書中的曆史,亦即《聖經》基督教或《聖經》神學;施特勞斯的宗教批判對象乃是基督教的信仰論,亦即教條基督教或教條神學。“而我,卻將一般的基督教,就是說,將基督教的宗教作為批判的對象,而作為必然的結果,僅僅將基督教的哲學或神學作為批判的對象。……我的主要對象是基督教,是宗教——它是人之直接對象、直接本質。”[1]

費爾巴哈在此提出了一個區分,即“基督教的宗教”與“基督教的哲學或神學”。費爾巴哈認為這兩者是有原則性區別的,由此就把“宗教的反思”與“宗教的真理”劃分開來。前者是為“神學”,後者則為“人本學”;前者作為宗教的異化,以後者(人的對象化)為基礎,同時又把作為其真相的後者(人本學)掩蓋起來。進而言之,宗教的反思或神學的異化就在於:“人在上帝身上肯定了他在自身中加以否定的東西。”[2]很顯然,費爾巴哈對宗教的批判乃立足於把“宗教的反思”歸結為“宗教的真理”,即歸結為人本學。這就意味著把上帝的本質歸結為人的本質,從而其宗教批判的立腳點,一言以蔽之就在於“人”(現實的人)。我們很快就會看到,當施特勞斯以“實體”開展出對基督教神學的曆史批判、鮑威爾以“自我意識”開展出對這種神學的無神論批判時,他們的本體論立腳點仍然從屬於思辨哲學——確切些說,從屬於思辨哲學的某一個片斷或方麵;而費爾巴哈的宗教批判恰恰從一開始就要求在本體論上超出思辨哲學,明確地把自己的立腳點置放在思辨哲學的範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