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Ideology),意為“理念”的“邏各斯”,字麵意為“觀念學”或“理念學”。其實,該詞可以上溯到培根,他在《新工具》裏列出了影響人類理解力的四類“假象”——種族假象、洞穴假象、市場假象、劇場假象,曼海姆將其列為“現代意識形態觀念的先驅之一”[1]。其中,培根特別指出“由人們相互間交接和聯係所形成”的“市場假象”,乃是“取人們在市場中有往來交接之意。人們是靠談話來聯係的;而所利用的文字則是依照一般俗人的了解。因此,選用文字之失當害意就驚人地障礙著理解力”,“而文字仍公然強製和統轄著理解力,弄得一切混亂,並把人們岔引到無數空洞的爭論和無謂的幻想上去”[2]。法國哲學家特拉西第一個將意識形態概念(Idéologie)引入西方哲學史,他認為意識形態是一種探究人類及其觀念本質的學說,並試圖通過意識形態理論,以科學方式重建整個知識體係。當時,在法國圍繞在特拉西周圍出現了一個“意識形態家”團體(Idéologue),由於在政治立場上反對拿破侖,“拿破侖指責意識形態家們不但是錯誤地認識社會和政治現實的空想家,也是秩序、宗教和國家的破壞者”,從此以後,“意識形態家”兼具有“空想家”的含義。[3]
本章將比較馬克思與韋伯的意識形態理論。馬克思把意識形態視為現代性社會存在的“觀念副本”,意識形態批判構成馬克思現代性批判的重要維度。其中,《德意誌意識形態》運用曆史唯物主義論述了意識形態的本質,揭示出意識形態的虛假性;《資本論》及其手稿通過政治經濟學批判,揭示出現代拜物教意識的根源。韋伯通過對現代性文化的考察,發現了意識形態領域的合理化原則,形式合理性和實質合理性構成其分析思想文化問題的基本架構。雖然他並沒有發展出一套係統的意識形態批判理論,但意識形態領域的合理化原則卻是他遺留下來的思想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