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理論思維的前提批判:論辯證法的批判本性

二、認識論反省的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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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把西方近代哲學稱作哲學發展史中的“認識論轉向”。那麽,這種“轉向”的根本標誌和實質內容是什麽?能否把這種“轉向”僅僅解釋為近代哲學“側重於”認識論研究?

近代以前的哲學是從對象世界自在的矛盾去尋求和說明世界的“本體”,因而是一種“純樸的”本體論追究的辯證法。近代哲學則愈來愈明確地自覺到:凡屬對象在人類思維中的規定性,都是人的思維關於對象的規定;這些規定是否合理,不僅需要考察關於對象的思維內容,而且必須探究形成思維內容的思維形式。這樣,近代哲學就在哲學研究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上發生了重大變革:沒有認識論的本體論為無效。這才是“認識論轉向”的真正內涵。

“認識論轉向”要求哲學從人的思維對存在的關係去思考理論思維的前提問題,因此,近代哲學所研究的主要“矛盾”是:自然世界與人類意識、意識內容與意識形式、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對象意識與自我意識、外延邏輯與內涵邏輯、感覺對象與理性直觀、知覺與表象、知識與信仰、自由與必然,等等。近代哲學的德國古典哲學階段,則進一步地研究了自在之物與為我之物、自我與非我、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理論理念與實踐理念、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思維規律與存在規律等更深層次的“矛盾”。

這種對理論思維前提的自覺的認識論反省,“十分清楚”地提出了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並使之獲得了“完全的意義”。它把辯證法的理論思維前提批判提升到自覺的認識論反省的新階段。這種以認識論反省為出發點、以認識論的內在矛盾為內容的辯證法理論,就是“認識論反省的辯證法”。

因此,所謂“認識論轉向”,它的根本標誌是從認識論上自覺地反省理論思維前提的內在矛盾,它的實質內容就是認識論反省的辯證法。這種認識論反省的辯證法,不是自發地而是自覺地實現了辯證法的批判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