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有兩個關於辯證法理論的重要命題:
其一,辯證法是對理論思維的前提批判;
其二,辯證法是與形而上學相對立的發展觀。
那麽,怎樣理解這兩個命題之間的關係?這需要從辯證法的兩條基本原則——發展的原則和統一的原則——的關係談起。
(一)辯證法的兩條原則
辯證法是一種發展學說,是一種與形而上學相對立的發展學說。
但是,在對“發展觀”的通常解釋中,卻往往離開理論思維的前提——思維與存在的統一性——去看待發展觀。這樣,就把辯證法理論的兩條基本原則——“發展原則”和“統一原則”——分離開了。
作為世界觀理論的辯證法,它所探討的根本矛盾是思維和存在之間的矛盾,它所回答的根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如何在矛盾運動中實現統一,它所具有的基本功能是以辯證的思維方式去看待與解決思維和存在之間的矛盾。
辯證法對思維和存在的矛盾關係的理解,有兩條基本原則:一是發展的原則,即把思維和存在及其關係都理解為、把握為發展過程;二是統一的原則,即從思維和存在的對立統一中去理解和把握思維與存在。
因此,辯證法的“發展原則”是關於思維和存在如何在統一的過程中所實現的發展,辯證法的“統一原則”是關於思維和存在如何在發展的過程中所實現的統一。離開思維和存在的統一問題去講發展觀,也就是離開世界觀的基本矛盾去講發展觀,因而也就失去了辯證法理論的世界觀意義;離開思維和存在的發展問題去講統一觀,也就是把思維和存在看作僵死凝固的統一,因而必然是走向辯證法理論的反麵——以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去對待和回答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
對於辯證法理論是一種發展觀,人們是普遍承認的;而對於辯證法理論是一種統一觀,人們往往感到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