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各時代可對照比較的學術風氣而言,18世紀歐洲的情形與中世紀完全相反。這種對比象征化地表現在沙爾特教堂以及達朗貝爾(D’Alembert)與伏爾泰會談所在的巴黎的沙龍這兩地的差別上。中世紀的人有一種總想將無限理性化的渴望;18世紀的人則將近代社會生活理性化,並將他們的社會學理論建立在援引自然界事實的基礎之上。前一時期是信仰的時期,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後一時期,他們對過去的事情決定不再提,這是理性的時期,以信仰為基礎。為了闡明我的意思,我試舉一例:聖安塞姆(St.Anselm)會很失落,如果他無法找出令人信服的理由以證明上帝存在,並且證明他的信仰大廈就是建立在這個理由基礎之上的。而休謨的《宗教的自然史》(Dissertation on the Natural History of Religion)則建立在對自然秩序的信仰之上。在比較這兩個時代時,應當記住理性可能犯錯,信念也可能誤置。
在我的前一講中,我追述了自17世紀以來一直占據優勢地位的科學觀念體係在17世紀的發展情形。它包含了一個基本的二元論:一邊是質料,另一邊是心靈。這兩者之間存在有生命、機體、功能、瞬間實在、交互作用、自然秩序等概念,這些概念綜合起來就形成了整個係統的阿喀琉斯(Achilles)之踵。
我也曾表達了我堅定的看法,如果我們想對自然現實的具體特性做更為根本的表述,那麽在這一理論體係中我們首先應該批判的要素就是簡單定位的概念。由於這概念將在以下的講座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將會重複我對這概念所賦予的意義。當我們說一小塊物質具有簡單定位,那就意味著在表達時空關係時,比較適當的表達是,它的位置就在它本身所在之處,在一個確定有限空間區域中與一確定有限的持續時間中,而完全沒有必要涉及該小塊物質與其他空間區域和延續時間的關係。同時,簡單定位的概念與絕對論者和相對論者對於空間和時間觀念的爭執毫無關聯。隻要任何關於空間和時間的理論能對確切空間區域和確切延續時間的意義加以說明,不論其觀點是絕對還是相對,簡單定位的理念都有完全確切的意義。這個理念正是17世紀自然觀體係的基礎。少了它,這一體係就無法表達。我將說明:在我們直接經驗對自然界所感知的首要要素中,沒有任何一種要素具有簡單定位的特性。可是,這並不是說17世紀的科學錯了。我認為通過建設性的抽象過程,我們能夠得知某些具有簡單定位的質料微粒的抽象概念,以及另一些包含在科學思想體係中心靈的抽象概念。因此,真正的錯誤是我之前說的所謂“誤置具體性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