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追求,但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單一或統一的民主模式。各國國情不同,民主的發展道路和製度模式也不同。即便是國體相同的國家,其政體也會因具體國情不同而有所差異。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曆史,反複印證了一個道理:一個國家實行什麽樣的政治製度,走什麽樣的民主道路,要與本國的國情相適應。
馬克思、恩格斯在闡述民主內容、民主本質、民主價值的同時,還結合無產階級革命鬥爭的實踐闡述了無產階級民主問題。其要點有以下幾個方麵:其一,“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30]這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闡述的思想;其二,無產階級革命必須徹底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建立工人階級專政。因為無產階級“要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範圍內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處境隻是一種空想”,無產階級革命的口號應該是“推翻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專政!”[31]其三,無產階級的民主形式是巴黎公社創造的“直接民主”。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指出,以巴黎公社民主為代表的民主政體不同於資產階級代議民主政體的特點:議行合一,直接民主。“公社是由巴黎各區通過普選選出的市政委員組成的。這些委員是負責任的,隨時可以罷免。其中大多數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認的工人階級代表”[32]。其四,人民具有廣泛的參與、管理和監督權。“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這種現象在至今所有的國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兩個可靠的辦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方麵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隻付給跟其他工人同樣的工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