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並非天生就如今日般受到稱許,並非天生像今天這樣被人們稱為“好東西”。在古希臘時代,民主政治因與暴民政治聯係在一起而聲名狼藉。雅典在軍事上的失敗卻隻是從反麵為專製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據。中世紀的民主之光極為黯淡,那是一個普遍專製的時代。今天,無論是已實現了現代化還是未實現現代化的國家,都把民主作為自己追求的政治目標。問題是:人們為什麽如此著迷地追求民主,即我們為什麽需要民主?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製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把民主共和國明確地定義為“國家的最高形式”。馬克思對我們為何需要民主的回答可以從社會為什麽需要國家這一問題的解答中得出答案。
馬克思認為,國家絕不是從外部強加於社會的一種力量,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是社會出現階級對立的產物。那麽,為什麽社會需要國家?在馬克思看來,人類是需要有一種與“人的物質生活相反的一種類生活”,需要有一個機構處理和保護全社會的公共事業和公共利益。在國家產生以前的氏族社會,履行氏族公共事務的是一些由氏族選舉產生的人,他們接受氏族全體成員的監督,也就是說,履行公共職能的人乃是社會的公仆。隨著社會共同體規模的擴大,公共事務不斷增加,履行公共職能的個人或小集團與普通群眾的距離不斷拉大,公共職能管理者逐步走向世襲化。於是出現了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分工,產生著不同甚至對立的利益訴求,進而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團。由分工所造成的任何一種私人利益都不能代表社會的普遍利益,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之間處於嚴重的對立狀態中,因而社會的普遍利益還不可能由自身自覺地來協調和維護。恩格斯指出:“社會為了維護共同的利益,最初通過簡單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機關。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機關——為首的是國家政權——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從社會的公仆變成了社會的主人。”[16]“正是由於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間的這種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國家這種與實際的單個利益和全體利益相脫離的獨立形式。”[17]由此可見,國家最初是從社會的物質生活領域中獨立出來的專門管理社會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