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學社會主義基礎研究

二、民主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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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的民主觀與其他資產階級學者的民主觀顯著不同的是,資產階級學者更加關注民主的形式,而馬克思則揭示了民主的本質,強調民主具有鮮明的階級性,是統治階級實行階級統治的形式。

馬克思通過唯物史觀的研究發現,到目前為止的一切社會的曆史,都是階級鬥爭的曆史。在階級社會中,社會的私人利益集中表現為階級利益,社會的私人利益之間的對立又集中表現為各階級利益之間的鬥爭。“由於國家是從控製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由於它同時又是在這些階級的衝突中產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強大的、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借助於國家而在政治上也成為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獲得了鎮壓和剝削被壓迫階級的新手段。”[8]這種情況表明,國家從社會產生以後,並不是屬於全社會的,而隻是屬於社會中的一部分人,即統治階級,也就是說,國家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國家所代表的實際上是在“普遍性”的形式下的特殊利益,即統治階級的利益。

馬克思認為,在生產力發展的特定階段裏,社會生產關係集中表現為階級和階級利益,因此,在特定生產關係基礎上形成的民主也具有階級性,階級性體現著民主的本質。任何民主都是一定階級內的民主,同時又是對另一個階級的專政,是民主與專政的統一。作為國家形態的民主製,隻能是統治階級內部的民主,而對被統治階級而言,則意味著專政。在人類曆史上,不管民主的形式和內容如何,民主的實質都是其階段性,抽象的、超階級的民主是根本不存在的。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國家內部的一切鬥爭——民主政體、貴族政體和君主政體相互之間的鬥爭,爭取選舉權的鬥爭等,不過是一些虛幻的形式——普遍的東西一般說來是一種虛幻的共同體的形式——,在這些形式下進行著各個不同階級間的真正的鬥爭。”[9]自階級社會產生以來,人類社會相繼出現過奴隸製民主製、封建貴族民主製、資本主義民主製和社會主義民主製。資本主義及其以前的各種民主製,都是剝削階級的民主製,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製基礎上的少數人對多數人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