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靜水深流:哲學遐思與文化斷想

人的本質與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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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天生就具有的東西,也不是從所有個人身上抽象出來的共同性。現實的人總是處在特定的社會關係中。社會關係使“有生命的個人”成為“現實的個人”,並具有獨特的社會品質。“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馬克思語)。

現實的人及其特征,都是在後天與他人交往中形成的,是由他生活其中的社會關係決定的。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隻有在一定的關係下,他才成為奴隸。紡紗機是紡棉花的機器,隻有在一定的關係下,它才成為資本。脫離了這種關係,它也就不是資本了,就像黃金本身並不是貨幣,砂糖並不是砂糖的價格一樣。”這就是說,使黑人成為奴隸的不是所謂的黑人的“本性”,而是黑人生活其中的特定的社會關係。真正決定現實的人及其特征的,是他所依存的社會關係的狀況。一個人“成為奴隸或成為公民,這是社會的規定,是人和人或A和B的關係。A作為人並不是奴隸。他在社會裏並通過社會才成為奴隸”(馬克思語)。要真正認識人的本質,就必須深入到社會關係之中。

社會關係是多方麵的,有經濟關係、政治關係、思想關係,血緣關係、地緣關係、業緣關係,等等。這些關係不是簡單地堆積、拚湊在一起,而是相互聯係、相互影響形成一個整體,以“總和”的形式存在著並發揮作用。其中,經濟關係即生產關係是決定其他一切社會關係的基本關係,在社會關係的總和中起著支配作用。因此,人們在生產關係中所獲得的規定性構成人的根本規定性。在分析資本家和工人的關係時,馬克思指出:“資本家和雇傭工人,本身不過是資本和雇傭勞動的體現者、人格化,是由社會生產過程加在個人身上的一定的社會性質,是這些一定的社會生產關係的產物。”“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