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的哲學運動,現象學肇始於胡塞爾於1900年至1901年發表的兩卷本《邏輯研究》。因此,現象學運動是伴隨著20世紀的曙光來臨的,而且與整個20世紀同行。
作為20世紀最重要的哲學運動之一,現象學的創立者胡塞爾對哲學的首要貢獻是對意向性概念的發展。他拒絕洛克將“心靈”解釋為來自自然的內空間的觀點,拒絕接受康德關於現象與物自體的區分,也拒絕將哲學的任務看作確保我們的概念和理論是對世界不同程度的反映。在他那裏,意識的意向性超出感覺素材而指向世界中的事物,它是我們對世界的開放性,是我們存在的超越方式。因此,意向性概念以內在—超越的區分破除了傳統哲學內與外、主體與客體的二元對立。這不僅從認識論上根本解決了康德的疑難,而且避免了黑格爾關於存在與思維的關係的辯證法的思辨。
與對意識的意向性的理解上的突破相關,胡塞爾的現象學成就還在於,在“回到‘實事本身’”的精神感召下所確立的哲學探問方式和問題提法。將一切概念都回溯到原初的經驗以獲得其本真的意義這一致思方向,顯然撼動了傳統哲學執持於經驗與理性、感性與知性之間僵固二分的迷局。本質直觀這一核心概念恰恰為經驗與理性、感性與知性的統一提供了方法論基礎。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胡塞爾的現象學突破被公認為對近代哲學傳統範式的轉換,開創了20世紀延續至今的現代西方哲學的新局麵。
伴隨著《觀念I》、《危機》、《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與質料的價值倫理學》(舍勒)、《存在與時間》(海德格爾)、《存在與虛無》(薩特)、《知覺現象學》(梅洛-龐蒂)、《總體與無限》(列維納斯)等一係列現象學經典著作的出版,現象學的影響日益深入而廣泛,普遍地作用於人們精神生活的各個領域。它不僅對後世西方哲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且為心理學、美學、文學、文藝理論、社會哲學、教育學、宗教理論、自然科學等開顯了新的問題維度,提供了新的方法論。對此,海德格爾稱道說,現象學在各種不同的領域中主要以潛移默化的方式決定著這個時代的精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