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裏德裏克·考普斯頓(Frederick Copleston,1907—1980),耶穌會士,哲學家。家庭出身英國國教,上大學時皈依天主教,1929年成為耶穌會士。曾任英格蘭黑斯諾普學院和羅馬格裏高利大學哲學教授,因看到神學院中哲學教育的落後而撰寫多卷本的《哲學史》。他1948年與羅素在BBC廣播公司關於神的存在的辯論頗為著名,來年,考普斯頓又在BBC廣播公司就邏輯實證主義和宗教語言的意義與阿耶爾(A. J. Ayer)進行了辯論。
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英國著名的哲學家、邏輯學家和數學家,此外他還在政治、倫理、教育、文學、宗教諸領域內均有建樹。羅素一生出版了七十多本書,其中第一本和最後一本都是有關政治的。第一本為《德國的社會民主》(1896),最後一本為《在越南的戰爭罪行》(1967)。他聯合薩特等著名知識界精英建立了一個國際戰犯法庭,傳訊約翰遜總統。羅素始終如一地關心人類的命運,他才華橫溢,觀念新穎,充滿人格魅力,積極地推動時代進步,深受公眾愛戴。
羅素出身貴族,父親是無神論者,父母在他四歲前先後去世,由祖母養大。關於宗教信仰,他在“哲學場合”說自己是不可知論者,在“公共場合”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在他看來,宗教比迷信強不了多少,盡管對人類有某些正麵影響,但弊大於利。宗教妨礙人類知識的增長,使人產生恐懼和依賴感,是造成戰爭和壓迫的主要原因。
在“關於偶然性論證的論戰”一文中,考普斯頓將上帝定義為“一個最高的位格存在”,並且援用萊布尼茨的“偶然性”論證來說明,世間萬物的存在都是有條件的,都不能保證自身的存在,為了解釋這樣一個由偶然事物構成的世界的存在,我們隻能訴諸一個這個偶然的整體以外的不假外求的存在,即一個自己是自己存在原因的必然存在。羅素接受考普斯頓對上帝的定義,但是他認為上帝的存在與否都是不可證明的,所謂“必然”是我們經驗不到的,它隻在分析命題中有用;我們完全沒有必要為這個偶然事物構成的世界的整體尋求解釋,個體事物的存在有原因並不意味著世界作為一個整體的存在有原因。考普斯頓則回應說他尋求的不是經驗世界之中的現象性的原因,而是超越於經驗世界之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