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希克(John Harwood Hick,1922—2012)出生於英國的斯伽波羅(Scarborough),少年時代就對哲學和宗教有興趣。他最初在赫爾大學獲得法學學位,在皈依福音派基督教後決定改變自己事業的方向,1941年進入愛丁堡大學學習。在求學過程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希克本該服兵役,但是他反對戰爭轉而參加公誼服務會。戰後他回到愛丁堡大學,由於對康德的哲學產生興趣而開始懷疑自己的原教旨主義立場。希克於1950年和1975年分別獲得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和愛丁堡大學文學博士學位。他先後在康奈爾大學、普林斯頓神學院、劍橋大學、伯明翰大學、克萊蒙特研究院教授哲學和宗教哲學,他還是英國宗教哲學學會會長、世界信仰大會副主席。1991年他獲得格萊威米爾宗教獎。
希克著述頗豐,對宗教語言的性質、宗教信仰的合理性、惡的問題、死亡和來生的概念都有論述。但他最聞名於世的是他的宗教多元論,他認為世界的幾大宗教是人從各自的概念體係出發對同一個終結實在做出的不同回應,不同宗教的教義指向同一終極實在的不同顯現,它們對於自己所指的實在的顯現而言在字麵上就是真實的,但是對實在本身來說隻是神話意義上的真,而這種真取決於他們能否喚起人對終極實在做出適當回應。幾大宗教的共同之處在於,他們的要旨都是對人的存在進行拯救性的轉化:從自我為中心轉向以終極實在為中心。
在“宗教多元論與拯救”一文中,希克將偉大的宗教都認同為拯救之道,在其中不但可能而且已經發生了人從自我中心到實在中心的人類生存的轉變。他認為偉大的宗教都遵循一般的愛和同情原則,沒有一個偉大的世界宗教在拯救上比別的宗教更優越。作者從三個角度解釋了不同宗教在教義上的差異:它們是不同文化方式對終極實在的回應,而這種實在超出了人類概念化的能力;類似宇宙起源的形而上學問題並不是拯救所必需的;不同的宗教傳統包含各自的曆史信念。每個宗教傳統能夠憑借別的傳統思考其自身的優越性,但是沒有資格告誡別的傳統中的人應該如何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