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宗教哲學卷

現象學與神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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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學與哲學之關係,流俗的觀點往往以信仰與知識、啟示與理性的矛盾形式為定向。人們認為,哲學是遠離啟示、無信仰的世界解釋和生活解釋;反之,神學則是合乎信仰的世界觀和生活觀的表達,在我們這裏,就是基督教的世界觀和生活觀的表達。這樣來看,哲學與神學便表達了兩種世界觀立場的張力和鬥爭。這一關係並不是由科學上的論證來裁定的,而是由世界觀的信念和宣布的方式、規模和力量決定的。

我們自始就要對此關係問題作不同的理解,而且把它理解為兩門科學的關係問題。

但這個問題需要有進一步的規定。這裏並不是要對兩門曆史上現成的科學的實際狀況作一個比較;事實上,就兩者方向上的分歧而言,兩門科學中的任何一門的整體狀況,在今天都是難以描寫的了。通過這種對實際關係的比較,並不能獲得任何一種關於基督教神學與哲學的相互關係的原則性的洞見。

所以,要為原則性的問題討論準備一個基地,就需要對兩門科學的觀念作一種理想的建構!根據兩門科學本身所具有的可能性,我們就能裁定它們的可能的相互關係。

不過,這樣一種問題提法是有前提的,其前提是對一般科學的觀念的確定和對這種觀念的原則上可能的變種的標畫(對這個必定表現為我們的討論引子的問題,我們在此不能深究)。僅僅作為指導線索,我們給出下麵這個關於科學的形式定義:科學是為被揭示狀態本身(Enthülltheit)之故對某個向來自足的存在者領域或者存在領域的有所論證的揭示(begründende Enthüllung)。按其對象的實事特征和存在方式,每個對象領域都具有某種獨特的可能的揭示、證明、論證的方式,以及如此這般形成的知識的概念構造方式。倘若把科學理解為此在的一種可能性,那麽,根據這種一般科學的觀念就可以表明:科學必然具有兩種基本可能性,即,關於存在者的各門科學(存在狀態上的各門科學)和關於存在的這一門科學(存在論上的科學,亦即哲學)。存在狀態上的科學向來把某個現成的存在者當做課題,這個現成的存在者總是已經以某種方式在科學的揭示之前被揭示出來了。關於某個現成存在者的科學,即關於某個實在(Positum)的科學,我們稱之為實證科學。它的特征在於:把被它當做課題的東西對象化,這種對象化的方向,作為對這一存在者的既存的前科學態度(Einstellung)的一種繼續,直指存在者。與之相反,關於存在的科學,即存在論,原則上需要調整那種以存在者為標的的目光:從存在者轉向存在;而恰恰在那裏,存在者還被保持在目光中——當然,這是對一種已經改弦易轍的態度來說的。關於這種調整的方法特征,我在此不擬深究。在現實的或者可能的關於存在者的科學的區域內,亦即在實證科學的區域內,按照一門科學借以定向於某個存在者領域的當下聯係來看,各門具體的實證科學之間隻存在著某種相對的區別。相反地,每一門實證科學與哲學的區別就不是相對的,而是絕對的。於是,我們的論點就是:神學是一門實證科學,作為這樣一門實證科學,神學便與哲學絕對地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