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覺,就概念的思想說,它是具體化原則(Principle of concretion);就事物之存在說,如果它是感觸的直覺,則它是認知的呈現原則(Principle of cogntive presentation),(此時它是接受的,不是創造的,亦須有思想之統一,而統一須假乎概念)如果它是智的直覺,則它是存有論的(創造的)實現原則(Principle of ontological(creative)actualization)。
現在隻就智的直覺說。
張橫渠《正蒙·大心篇》有雲:
天之明莫大於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幾萬裏之高也。天之聲莫大於雷霆,故有耳屬之,莫知其幾萬裏之遠也。天之不禦莫大於太虛,故心知廓之,莫究其極也。
這幾句話很可以表示耳屬目接的感觸的直覺,“心知廓之”是智的直覺,而且耳屬目接之感觸的直覺之為認知的呈現原則,“心知廓之”之智的直覺不但為認知的呈現原則,且同時亦即創造的實現原則,甚顯。
日光遍照,是天地間最大的物理光明,此曰“天之明”。此中所謂“天”可看成是自然的天,有形的天。一切有限形物所放的光明莫有比日光還大的。然這亦隻是客觀地說其大,究竟如何大法,吾人尚不能知。假定吾人是生而盲者,吾人亦可依他人之所告,構思成一個“日明之大”之概念;但這隻是思,而不是知。即使一般通常的觀點亦方便說這是知,其實這隻是思知,而不是覺知。是以光客觀地說“日明之大”還不能具體地知其究竟如何大法,這仍隻是屬於思想邊事。要想依“日明之大”之概念而具體地知之,則必須有目之接,即必須有感觸的直覺。目之接是證實而具體化其大者。“有目接之,不知其幾萬裏之高也”,此即由目之接以證實日明之高遠而為最大者。此言“最大”亦隻是有限的。“不知其幾萬裏之高”實隻言其高遠,並不表示它是無限的,因它是有形之物之光故。耳屬雷霆之聲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