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中國哲學卷

一個雛形的哲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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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常有一種以為可取的宇宙觀。我久想作一篇出來,而無奈我自知學識還是不夠,所以遲遲未敢下筆。今天姑放膽來說一說,借此用以整理我自己的思想。

所謂宇宙便是森羅萬象的總稱,而所謂森羅萬象便是我們目所見耳所聞身所觸的。我們於這些所接的若一一分別研究起來,未免太麻煩了。但我們又要研究,於是不能不想一個簡便的法子。這個法子就是歸類。把相似的歸為一類。於是我們研究其中的一件便可推知此類中的其他。所以學術的初步工夫就是歸類與概括。類的分別是由概括而成。

科學的初起亦止是分類,但科學的概括至某程度而止,未達頂點。例如水中長的草與陸上生的樹歸在一類,名曰植物;又把生根於土中的與走行於地上的再歸為一類,曰生物。他的概括大概至此而止。不過哲學卻亦以為萬萬不夠。哲學必須把根據推到極端,非使其至無可概括不肯罷休。哲學努力於概括的成績,就普通所得的結果,先得著數項,就是:物質,心意,生命,以及空間與時間。這幾項在哲學還認為未到最高級;他還要努力再概括成一項或二項而後已。所以有的哲學家把空時納入物質中,而認為是其屬性,這便是又減去二項了。有的哲學家以為心隻是物的副產品,於是又減去一項。反之,有人主張物隻是心的外象,則物便失去其獨立性不能成為一項了。總之,哲學家對於幾項有種種的安排,不過他們的安排都沒有十分妥當,所以迄今爭論不休。

現在請即順著這幾項來討論一下。第一,所謂“物”究竟是什麽?須知普通我們所謂物,即是我們所看見的。但我們所看見的是顏色,所摸觸的是形樣。這些都是物的“性質”。可見離了物的性質便沒有所謂物。而物的概念中所包有的特征亦就是這些性質。於是我們便應研究物的性質。物有一類的性質如顏色與味道等,是依著感覺的人的主觀而變的,所以有人主張是不屬於物的本身,因此我們且不說他。還有一類的性質如大小與方圓,有人亦說與前一類差不多,不能即斷定是物的本相。於是我們對於物的知識便由直接的感覺而移到間接的推測了,因為感覺所得無一是物的本相,還不及推測來得可靠些。我們所推測的就是物的容積,物的質量,物的速度等等。凡此,我們都可用數學來推算。可見我們關於物而真有所知,乃不過隻是若幹數學方式而已。因為這些數學方式能引導我們對於外物有所左右,所以我們便認這些數學方式有得於外物真際。我們如不相信他,以為這間接的,而想訴諸直接,其結果勢必依據感覺,反而更不可靠了。於是我們知道所謂物,不是在感覺上的,乃在所謂物理學上的。而物理學上所謂物卻隻是一套關於質量速度等的數學公式而已。論至此,我們可以歸結一句:就是我們所知的隻是物理(physical law即物的法則)而不是物的本身(thingsin-themsel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