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中國哲學卷

人生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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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觀之中心點,是曰我。與我對待者,則非我也。而此非我之中,有種種區別。就其生育我者言之,則為父母;就其與我為配偶者言之,則為夫婦;就我所屬之團體言之,則為社會為國家;就財產支配之方法言之,則有私有財產製公有財產製;就重物質或輕物質言之,則有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凡此問題,東西古今,意見極不一致,決不如數學或物理化學問題之有一定公式。使表而列之如下:

凡此九項,皆以我為中心,或關於我以外之物,或關於我以外之人,東西萬國,上下古今,無一定之解決者,則以此類問題,皆關於人生,而人生為活的,故不如死物質之易以一例相繩也。試以人生觀與科學作一比較,則人生觀之特點,更易見矣。

第一,科學為客觀的,人生觀為主觀的。科學之最大標準,即在其客觀的效力。甲如此說,乙如此說,推之丙丁戊己無不如此說。換言之,一種公例,推諸四海而準焉。譬諸英國發明之物理學,同時適用於全世界。德國發明之相對論,同時適用於全世界。故世界隻有一種數學,而無所謂中國之數學,英國之數學也;世界隻有一種物理學化學,而無所謂英法美中國日本之物理化學也。然科學之中,亦分二項:曰精神科學,曰物質科學。物質科學,如物理化學等;精神科學,如政治學、生計學、心理學、哲學之類。物質科學之客觀效力,最為圓滿;至於精神科學次之。譬如生計學中之大問題,英國派以自由貿易為利,德國派以保護貿易為利,則雙方之是非不易解決矣;心理學上之大問題,甲曰智識起於感覺,乙曰智識以範疇為基礎,則雙方之是非不易解決矣。然即以精神科學論,就一般現象而求其平均數,則亦未嚐無公例可求,故不失為客觀的也。若夫人生觀則反是:孔子之行健與老子之無為,其所見異焉;孟子之性善與荀子之性惡,其所見異焉;楊朱之為我與墨子之兼愛,其所見異焉,康德之義務觀念與邊沁之功利主義,其所見異焉;達爾文之生存競爭論與克魯泡特金之互助主義,其所見異焉。凡此諸家之言,是非各執,絕不能施以一種試驗,以證甲之是與乙之非。何也?以其為人生觀故也,以其為主觀的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