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西方哲學卷(下)

丹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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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Clement Dennett,1942—)是美國波士頓人,1963年在哈佛大學拿到碩士學位,其間受到美國新實用主義的重要人物蒯因的指導。在其後的兩年內,他在英國牛津大學攻讀哲學博士學位,期間又受到了牛津日常語言學派的領軍人物吉爾伯特·萊爾的點撥。目前他是麻州的塔夫茨大學的教師,並從1985年開始,一直執掌著該校大學認知科學中心的帥印。其學術專長在於認知科學哲學和人工智能哲學,以及生物學哲學、宗教哲學。丹尼特是一名堅實的無神論及世俗論者,美國世俗聯盟谘詢委員會成員,以及明智思想運動(Brights Movement)突出的支持者。主要著作有:《頭腦風暴:關於心靈和心理學的論文集》(1981)、《意識的解釋》(1992)、《達爾文的危險觀念:演化以及生命之意義》(1996)、《自由意誌之演化》(2003)、《破咒:作為一種自然現象的宗教》(2006)。

本書選編的“異現象學”一文來自於其名著《意識的解釋》,該書致力於用自然主義的方法,對意識現象的緣起作出一種符合科學精神的全麵解釋,是當代心靈哲學物理主義陣營的一部重要著作。標題“異現象學”是編者本人所起的。

那麽,什麽叫“異現象學”呢?從英文的構詞角度看,“異現象學”(heterophenomenology)由“異類”(hetero-)這個詞頭和“現象學”(phenomenology)這個詞根構成,其字麵含義應當是指一種“另類的”現象學。由此看來,丹尼特提出“異現象學”的思想背景,肯定和“(主流的)現象學”本身頗有關係。那麽,丹尼特本人所說的“現象學”指的又是什麽呢?

需要注意的是,丹尼特所說的“現象學”不僅僅是指胡塞爾的意識現象學,而且也包含笛卡爾和洛克的意識研究進路。在他看來,這些思想家研究意識的方式都有兩個共通點:第一,他們都站在第一人稱的立場上對“我的”意識進行研究,並試圖以此為基點構建出整個意識哲學的大廈;第二,他們又不因此而成為“唯我論者”(即認為隻有“我的”意識才是世界上唯一存在的)——相反,他們認為他們對於自己的意識研究是具有普遍性的——譬如說,當胡塞爾對自己的意識結構進行分析時,他也預設其學生一定能夠達成同樣的分析結果(其前提自然是遵循同樣的“現象學方法”)。丹尼特將這兩個特點綜合在一起,就將這種廣義上的現象學研究進路概括為“第一人稱複數”立場,其含義即:既從“我”出發進行意識研究,又認定對於“我”的研究可以成為對於“我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