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體性
由於我說過,其他世界和我們這個世界是一類的,無疑你會期待我說可能世界以及可能個體是具體的,而非抽象的。但我並不情願直接地那樣說。這不是因為我對此持相反觀點,而是因為我還不十分清楚當哲學家們在此談論“具體”和“抽象”時,他們在意指什麽。也許無論它意指什麽,我都願意同意,但是我還是不將它看做一種解釋自己觀點的有用方法。
即使不知道“具體”被用來意指什麽,關於這一點我也能夠談很多。至少,我承認驢、質子、水坑和恒星應當是典型的具體之物。我也承認具體和抽象之分旨在將存在物分成從根本上來說互不相同的種類。如果這樣的話,那麽一個抽象的存在物與一個具體的存在物是完全一樣的、完美的複製品就是不可能的事了。根據我的模態實在論,作為這個世界部分的驢、質子、水坑和恒星擁有作為其他世界部分的完美的複製品。這點足以確定如下之點(無論其確切意義是什麽):至少某些可能個體是“具體的”。而如果這樣的話,那麽至少某些可能世界至少部分地是“具體的”。[10]
一個旁觀者很可能會認為:“具體”存在物和“抽象”存在物之間的區分構成當代哲學家的共同的理論基礎,人們對其有著很好的理解,而且幾無爭議,因此無須對其作出解釋。但是如果有人要試著作出解釋,他很可能將訴諸以下四種方式中的一種(或者更多)。
第一,列舉的方式:具體存在物是驢、水坑、質子和恒星之類的事物,而抽象實體是數之類的事物。這幾乎沒有給我們什麽指導。首先,因為我們沒有關於數是什麽的無可爭議的解釋。抽象的這個範例是否是指馮·諾伊曼(von Neumann)序數——某種純粹集合?它們是否是指在我們世界之內到處被例示的結構共相,比如三分性,無論在何處,隻要存在一個由誇克所組成的質子,它就被例示(如果誇克自身是部分論的粒子)?它們是否是“不可歸約的自成一體的抽象存在物”?即使給出了一個關於數的本性的有用的解釋,由於存在太多的數與驢之類的物件相區別的方式,在應該在何處劃一條類似驢的事物和類似數的事物之間的界線這個問題上,我們仍然沒有變得更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