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西方哲學卷(下)

反私人語言論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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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一個人可以鼓勵自己,命令自己,聽從自己,責怪自己,懲罰自己,給自己提出一個問題並且回答它。因此,人們也可以設想這樣的人,他們隻以獨白的方式說話。用自言自語來伴隨他們的活動。——一個觀察他們並偷聽到他們所說的話的研究者能夠成功地將他們的語言翻譯成我們的語言(由此他便能夠正確地預言這些人的行動,因為他也能夠聽到他們打定主意和作出決定)。

但是,這樣一種語言也是可以設想的嗎:一個人可以用它為了自己的使用而寫出或者說出他的內在的體驗——他的感受、情緒等等?——難道我們不能用我們的通常的語言做到這點嗎?——但是,我並不是這樣意指它的。這個語言的語詞應當指涉隻有說話者才能知道的東西;指涉他的直接的、私人的感覺。因此,另一個人不能理解這個語言。

244.語詞如何指涉感覺?——在此似乎不存在任何問題;因為難道我們不是天天都在談論感覺並且命名它們嗎?但是,名稱與所命名的東西之間的聯係是如何建立起來的?這個問題同於如下問題:一個人是如何學習感覺名稱的意義的?比如“疼”這個詞的意義。這是一種可能性:語詞被與這種感覺的原始的、自然的表達聯係起來並且取而代之。一個小孩傷著了自己,他哭喊起來;於是,大人們向他說話,並且教給他一些驚呼語,後來又教給他一些命題。他們教給這個小孩一種新的疼痛行為。

“因此,你說‘疼’這個詞真正說來意謂哭喊?”——相反;疼的語詞表達取代了哭喊而並沒有描述它。

245.我究竟如何能夠欲借助於語言進一步地步入疼的表露與疼之間呢?

246.那麽,在什麽樣的範圍內我的感覺是私人的?——好,隻有我能夠知道我是否真的具有疼;另一個人隻能對其進行猜測。——這一方麵是假的,另一方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我們是在人們通常使用“知道”這個詞的意義上使用它的(我們究竟應當如何使用它!),那麽當我具有疼時其他人常常知道這點。——沒錯,但是他可是不像我自己那樣確實地知道這點!——針對我,人們根本不能說(除非比如在開玩笑時)我知道我具有疼。因為除了意味著比如我具有疼之外,這樣說究竟還可以意味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