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西方哲學卷(上)

自然權利與曆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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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顯而易見的原因之外,我還有更多的理由以引用《獨立宣言》中的一段話,來開始我這一係列的查爾斯·瓦爾格倫講演。這段話老被人們引用,但是由於其凝重雅致,使得它免遭因為過度熟稔而滋生的輕視和由於過分濫用而滋生的厭惡。“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他們被他們的造物主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獻身於這個命題的民族,毫無疑問部分的是由於他們獻身於這個命題,現在已經成為了世界民族之林中最為強大繁榮的一個。這個民族在她成熟以後,是否依然珍視著她在其中孕育成長的這種信念呢?她是否仍然認為那些真理是“自明”的呢?大約是在一代人以前,一位美國外交官仍然會說:“人權的自然的和神聖的基礎……對於所有的美國人而言是自明的。”大致是在同時,一位德國學者仍然可以把德國思想與西歐和美國思想分別描述為,西方依舊堅持自然權利的極端重要性,而在德國“自然權利”和“人道”這樣的術語“已經變得幾乎是不可理喻……完全喪失了它們原來的活力和色彩”。他接著說,在拋棄自然權利觀念的同時,並且通過拋棄這種觀念,德國思想“創造了曆史意識”,最終導向了漫無節製的相對主義。二十七年前對於德國思想所作的大致準確的描述,現在似乎適用於西方思想的普遍狀況了。一個國家倘若是在戰場上失敗了,作為政治體遭受了猛烈的打擊,她就通過給征服者們套上她自身思想的羈絆,而剝奪了征服者們最崇高的勝利果實,這在曆史上已不是第一次了。無論美國人民的真實思想是什麽樣的,美國的社會科學卻是確定地采取了在一代人之前還可以合情合理地說成是德國思想特征的那種對於自然權利論的態度。那些執著於《獨立宣言》原則的有學養的人中,多數都不是把這些原則解釋為是對自然權利的表述,如果說他們不是把它當做意識形態或者是神話的話,也是將之視為一種理想。當今的美國社會科學,就其還不是羅馬天主教的社會科學而論,乃是服膺這樣的立場的:所有人都被進化的過程或者是某種神秘的命運賦予了多種衝動和**,但毫無疑問沒被賦予什麽自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