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2版實質上沒有什麽改動。它贏得了讀者,同時也找到了它的批評者。本書已得到的關注無疑使作者有義務吸取一切極有價值的批評意見而修訂全書。然而一種長年累月所形成的思路有它自身的凝固性,因此不管作者怎樣力圖去領會批評者的意見,他自己一貫堅持的觀點總是在起主導的作用。
自從本書初版問世以來,已經三年過去了,但對於作者來說,要把全書重新修改一遍,並有效地利用這段時間從別人的批評以及他本人近年來的工作中所得到的一切,這三年的時間還是不夠的。
也許我可以在此簡要地概述一下全書的目的和主張。顯然,我啟用具有古老傳統的詮釋學(Hermeneutik)這一術語,已引起某些誤解。像古老的詮釋學那樣作為一門關於理解的“技藝學”,並不是我的目的。我並不想炮製一套規則體係來描述甚或指導精神科學的方法論程序。我的目的也不是研討精神科學工作的理論基礎,以便使獲得的知識付諸實踐。如果這裏所進行的研究有一種實踐的後果,那麽它確實不是一種為非科學的“承諾”而得出的實際結論,而是一種為“科學的”誠實性而得出的實際結論,即承認一切理解中都有實際的承諾。但是,我本人的真正主張過去是、現在仍然是一種哲學的主張:問題不是我們做什麽,也不是我們應當做什麽,而是什麽東西超越我們的願望和行動與我們一起發生。
因此,精神科學的方法論問題在此一般不予討論。我的出發點隻是:曆史的精神科學,即使當它脫離了德國的浪漫主義並滲透了現代科學精神時,仍然保存了一種人文主義的遺產,這種遺產不僅使它區別於現代所有其他的研究,而且使它接近了完全是另外一類的非科學經驗,尤其是藝術的經驗。這確實有它的認識社會學方麵的根源。在德國——它一直處於前革命的狀態——正是美學上的人文主義傳統在現代科學思想的發展中繼續起著有力的作用,而在其他一些國家或許是政治意識更多地進入了那裏的“人文學科”、“文學”,簡言之,即進入了人們以前稱之為“人學”(Humaniora)的一切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