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照我們的哲學傳統,被理解為無興趣的沉思的知識[2](la connaissance)與存在之間的相關性(corrélation),就是可領悟者(l'intelligible)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是意義(le sens)[3]的湧現本身。因此,對存在的把握(la compréhension),亦即存在這個動詞的語義學,就成了智慧(sagesse)以及智者們(sages)的可能性或機會,並由此成了第一哲學。由於把優先性賦予給與精神[4]相等同的知識,因此西方的智**甚至精神生活就表現出一種對於亞裏士多德的第一哲學的忠誠,無論人們是根據《形而上學·Γ卷》的存在論來闡釋這種第一哲學,還是根據它的Λ卷的存在—神學來闡釋它:在這一卷中,智性被訴諸上帝的第一因,而這就等於訴諸一個被作為存在的存在所規定的上帝。[5]
知識—存在之間的這種相關性,這個沉思的主題,既意味著一種差異,同時又意味著一種在真實(le vrai)中被克服了的差異:在真實中,所知(le connu)為認識(le savoir)所把握,因此為認識所居有,就像被從它的他異性中解放出來。在真理中,存在,作為思想的他者,變成為思想—認識(la pensée-savoir)的本己之物(le propre)。合理性(rationalité)之理想或意義之理想(l'idéal),也已經向理性宣稱自己是實在之物的內在。與之相似,在存在中,作為向著思想的在場的現在(le présent)也表明自己具有某種特權,而過去與未來都將是它的模態或變樣:再—現(re-présentations)。
但是在認識中也顯示出某種智性活動或某種理性意願的觀念——這種活動或意願是一種做事方式,後者恰恰是如此構成:通過認識進行思考,使[某物]為己所有,進行把捉(saisir),[把某物]還原為在場,對存在的差異進行再現:也就是一種把所知的他異性據為己有(s'approprie)和進行把握(comprend)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