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當代哲學經典·倫理學卷

列維納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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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曼紐爾·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法國20世紀重要哲學家,法國現象學運動的重要代表。其代表著作有《從存在到存在者》(1947)、《總體與無限》(1961)、《別於存在或超逾去在》(1974)、《來到觀念中的上帝》(1982)等。他的哲學著重批判西方傳統的存在論哲學,揭示出存在論哲學本質上是一種同一哲學和總體哲學,這種哲學充滿了對他者的暴力:他者或者被同一化或者被總體吞沒。列維納斯認為,我與他人的倫理關係要先於存在關係,倫理學先於存在論,倫理學是第一哲學。

我們選編的“倫理學作為第一哲學”最早是由列維納斯在1982年9月於比利時魯汶舉行的一場會議上發表的。它屬於列維納斯哲學的最後一個階段,也是他思想最成熟、最清晰時期的代表性作品。在這篇論文中,列維納斯明確反對西方哲學把存在論視為第一哲學的傳統,主張並論證倫理學才是第一哲學。

在這篇文章中他首先表明,由於存在論是對存在的認識,所以存在論的優先性就被傳遞到了知識上。由此導致,“作為無興趣的沉思的知識”在人的思想生活或精神生活中也就居於優先的地位。而知識又是對所知的他異性的消除,所以在列維納斯看來,作為知識的思想的勞作就會克服物與人的全部他異性。而列維納斯在這篇文章中所要追問的恰恰是:“自從存在論被視為第一哲學以來,被理解為認識的思想是否已經耗盡了思想的各種可能含義?是否,在認識及其對存在的控製之後,沒有湧現出一種更為迫切的智慧?”通過對胡塞爾的意向性的分析,通過揭示意識之意向性中必然伴隨的非意向性因素,列維納斯表明:這種非意向性因素實為一種徹底的被動意識和不安意識。列維納斯發現,這種不安意識“打斷了我對存在的天真固執所具有的那種無所顧忌的自發性,並因此對我的存在的權利提出質疑”。而正是在這種質疑中,列維納斯說,存在與生命被向著人喚醒。所以最終,哲學最初的和最後的問題,就並不是“對存在這個非同尋常的動詞進行理解的存在論,而是關於存在之正義的倫理學”。因此存在意義的問題,就不是:為什麽有存在而不是什麽都沒有,而是:存在如何為自己的正當性辯護。列維納斯認為,這才是最高的問題或哲學的問題。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倫理學才是第一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