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因果性與自由的關係問題乃是康德哲學中的核心問題,甚至可以說,康德一生的哲學探索都是圍繞著這一核心問題展開的。同時,這個問題也是康德哲學中最難索解的問題,因為在不同的著作中,康德常常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術語來敘述這個問題,而在任何場合下都沒有對這個問題做出集中的、係統的論述。這樣一來,這個問題就成了康德研究中聚訟紛紜、莫衷一是的難題。
康德逝世以後,無論是黑格爾、叔本華、新康德主義者,還是當代康德研究專家中的萊易斯·懷特·貝克(Lewis White Beck)、艾倫·伍德(Allen W.Wood)或亨利·阿利森(Henry E.Allision)等人,都試圖從不同的角度去破解康德遺留下來的這個難題。我們也注意到,國內已有學者致力於這一問題的探索。[2]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上述研究均未獲得新的、突破性的進展。其中,有些研究者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即在康德哲學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因果性概念——自然因果性和自由因果性,即使有的研究者注意到了這一點,也沒有對“自由因果性”這個康德獨創的概念進行深入的探究,而是習慣於把康德著作中有關“自由”的論述與“因果性”的論述分離開來,作為不同的問題進行探討;還有一些研究者拘泥於對康德文本、句子、概念的細致分析,卻忽略了康德在不同的著作中敘述這個問題時在語境上存在的重要差異;尤其是研究者們都沒有認真地對待黑格爾、叔本華,特別是馬克思對康德因果性概念的批判性解讀。我們嚐試就這一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以求教於海內外方家。
一、康德對“休謨提示”的回應
在《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中,康德坦然承認,正是“休謨的提示”在多年前打破了他的教條主義的迷夢,並在思辨哲學研究上給他指出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向。那麽,康德這裏提到的“休謨的提示”究竟指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