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精神和民族精神的
內涵及功能關於中國文化精神和中華民族精神的研究,近年來有相當的進展。但是,由於論者的方法、立場和學術背景的不同,以及種種客觀因素的製約,致使出現了種種論爭,甚至一定程度的混亂。因此,有必要做進一步的探討。
中國文化精神,是一種概略的說法,也叫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所謂文化精神,按照某些西方文化研究學者的說法,就是民族精神,是指一種文化的特有精神,一種文化中具有決定力的價值係統,由此價值係統所構成的文化模式在態度、評價及情緒傾向等方麵表現出的精神品質。[191]國內有學者認為,中國文化長期發展的思想基礎,可以叫做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而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文化發展過程中的精微的內在動力,亦即指導民族文化前進的基本思想。中國文化基本精神就是中華民族在精神形態上的基本特點。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內容是:剛健有為,和與中,崇德利用,天人協調。[192]《易傳》的“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兩句名言,是中國的民族精神的基本凝結。[193]這種看法,實際上也是把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看做中華民族精神,而且二者都是正麵的、積極的。有的學者認為,文化精神是具有相對穩定性的東西,可視為文化的深層結構,是民族文化的靈魂或精髓,“文化精神具有積極和消極兩重性”[194]。
在我看來,所謂文化精神,就是特定民族文化係統所反映出的基本精神特質,是該民族特定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社會心理、倫理觀念、審美情趣等精神特質的基本風貌的反映。文化精神、中國文化精神,都是寬泛的、中性的概念,既有積極的成分,也有消極的因素,屬於事實判斷的範疇。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的優秀成分,構成中華民族精神。[195]中華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的曆史發展進程中形成的精神風貌和價值取向優秀成分的集中表現,是中華民族進步發展的價值導向和精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