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們分析了兩種理論傾向,一種是科學的、非曆史的傾向,一種是理解的曆史的傾向。海德格爾與加達默爾屬於後一種傾向自不待言,就是胡塞爾也兼有這兩種傾向。前期胡塞爾是反對曆史學及曆史主義的,後期胡塞爾卻也有了一個轉向曆史性的過程。但有曆史傾向並不代表著讚成傳統的曆史學,胡塞爾與海德格爾、加達默爾都從不同側麵對傳統曆史學提出了批評。
曆史主義有兩個所指,一個是曆史決定論(historicism),即曆史與社會發展具有絕對必然性;另一個是指德羅伊森、狄爾泰等人所代表的曆史主義學派的觀點:強調知識的曆史性(這種曆史主義為historism)。[22]胡塞爾所批判的曆史主義是指後一種意義。
胡塞爾把狄爾泰看作曆史主義的代表人物,通過引用他的觀點,胡塞爾把曆史主義描述為,“那些今天被看作已得到證明的理論,明天會被認作並非如此;一些人所說的可靠的規律,在另一些人那裏隻被稱作假設,或者被稱作含糊的奇想。如此等等”[23]。
胡塞爾的主要反駁是:第一,曆史學家無權斷言:“至此為止還不存在一門科學的哲學。”[24]因為曆史的研究方法使曆史主義無法對絕對有效性提出疑問,這項工作應由哲學來做;第二,曆史主義看不到文化形態與文化觀念之間的區分,前者流動地起效用(Gelten),後者有客觀有效性(Gültigkeit)。這二者的關係是模糊的呈現形式與觀念之間的關係。這就是說,一個文化形態固然與其特殊的曆史背景有關,但更重要的是有普遍必然性的文化觀念;[25]第三,以前沒有出現過科學的哲學體係並不能證明科學的體係在將來不會出現;第四,如果說曆史上的哲學是以混亂的概念進行操作,這恰恰表明這些概念本來是可以得到清晰和明確的表述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