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曆史哲學

二、超越曆時性和結構性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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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主義方法引入曆史學,是追求普遍性的哲學和社會科學推動曆史學向其學科限度進軍的最典型的例子。在接受外部影響的過程中,曆史學的視野得到了極大的拓展,其研究的深度也是前無古人的。結構分析,挖掘了大量原來敘述史所無法觸及的內容,使曆史學取得了許多成果。因此,我們不應完全排斥結構主義;但是,我們必須揚棄結構主義。我們對曆史學中的結構概念有下列幾點基本認識:

第一,人的確受製於各種社會結構和文化過程。但是,沒有人的行動,結構是什麽都做不成的。人類都是在特定的製度下活動的,可是製度就是結構化了的社會實踐和人的生活習性。實際上,作為製度化了的社會關係,結構就是人們實踐活動的產物。結構主義隻看到結構對人的決定作用,卻忽視了人創造結構和修改結構的力量。正是由於結構主義的片麵性,使其在法國1968年5月風暴中土崩瓦解。當人們滿懷創造曆史的**時,他們是不能滿足於“不上街的結構”的。作為曆史主體,人不僅是曆史的產物,而且是曆史的創造者。如果隻看到社會結構的能量,那就明顯對現存體製過分溫情脈脈了。早在1966年,在《彎月》雜誌的一篇訪談中,薩特就把結構主義劃到維持現狀的資產階級一邊:“人文科學研究結構,試圖把人簡化為結構,但人在麵對這種做法時卻在創造曆史。”[16]

第二,已經製度化了的社會結構,的確製約著人們的活動。但是,既然結構是人們實踐活動的產物,那麽它們就不是永恒不變的和普遍有效的,而是受特定環境影響的情境化的和暫時的東西。實際上,結構主義出現不久就遭遇到曆時性對永恒結構的消解。皮亞傑(Jean Piaget)已經認識到,以列維-斯特勞斯為代表的某些結構主義者“專心致誌於結構的研究而貶低了發生、曆史和功能”,因而排斥“曆史發展、對立麵的對立和‘矛盾解決’等”辯證性質。[17]或者說,“列維-斯特勞斯把辯證過程多少有些低估了,這是由於他的結構主義是相對靜止的或反曆史主義的”。[18]在皮亞傑看來,結構是生成的、開放的和在自我調整的過程中不斷轉換的。因此,他要“重新建立起結構與發生構造論即曆史構造論之間不可分割的緊密關係,和與主體的種種活動之間的不可分割的緊密關係”[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