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來,在人文社會科學中,曆史學家似乎是最輕視哲學的。這首先是因為,傳統哲學追求的是永恒不變的具有普遍性的東西,它熱衷於構建終極真理,曆史學則鍾情於變動不居的過程和獨特的事件,它尋求再現已經消失了的過去。這種學科差異導致哲學家和曆史學家的相互鄙視,哲學家認為曆史學家玩味偶然和缺乏價值的東西,曆史學家則認為哲學家好高騖遠、不切實際。其次,哲學家為了構建那個虛無縹緲的終極真理,不得不進行一係列的符號置換,因此追求不變的哲學家喜歡提出自己新的觀念,以致把哲學變成了語言遊戲。現在,哲學不僅不被看作是獲取科學真理的途徑,反而變成“防止它走向牢靠的科學大道”的方式。[1]與此同時,認識變動不居的過去的曆史學家卻容易相信自己把握了曆史真相,落入自己工作習慣的陷阱,或成為已有觀念的奴隸。正如曆史學家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所說的:“曆史學家不會心甘情願地放棄他們的積習並且對他們本身工作的基本原理進行重新思考。由於舊觀念和舊立場……被一代一代地傳下去,從而使這種心理障礙成為最嚴重的障礙。任何變革的要求被斥之為‘妄圖把曆史學弄得麵目全非’而被置之不理。”[2]由於這些原因,許多曆史學家都對哲學家的“奇談怪論”持敬而遠之的態度。然而,這並不影響曆史學家在學術共同體和文化思潮的語境之中接受這樣或那樣的哲學,並且以自身意識和方法的嬗變,與哲學觀念的變化保持互動關係。實際上,在共同的學術語境和背景之下,曆史學與哲學的互相影響從來沒有中斷過。
對曆史的認識以及曆史學本身的發展與成熟,都是在與哲學的相互影響下進行的。盡管維柯(Giambattista Vico)早在18世紀就提出建立有關人類曆史的“新科學”,但是在19世紀蘭克(Leopold Von Ranke)創立科學的曆史學之前,曆史寫作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紳士教育,即用曆史教訓對人們進行道德規訓,使他們成為有教養的人,或用曆史上的經驗提高統治者的政治智慧和駕馭權力的藝術。“在1870年至1930年,曆史學發展成為一個依照其自身的權利而獨立存在的學科。”[3]具體說,是蘭克讓曆史學獲得了獨立存在的權利。有了這一步,人們才可能真正提出什麽是曆史以及有無客觀曆史事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