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多爾袞

十 清初“五大弊政”

字體:16+-

多爾袞作為一位梟雄,主要有的是軍事統帥之功。講完他指揮清軍擊敗李自成、擊敗南明政權、擊敗張獻忠這些軍事大事後,回過頭來說一說,他作為領導人,在政治民生方麵的表現。

多爾袞力主讓順治遷都,這個決策是英明的,如果清軍主力回沈陽,隻派人留守北京,那麽,大清是沒有機會一統華夏的。可是,攝政王把二十萬八旗帶到北京後,他們吃什麽,喝什麽,怎麽生活下來,如何安頓?對政治民生,攝政王的才能弱一些,但是作為攝政王,政治民生,都歸他管。再者,政治民生自然有漢官替他想在前麵,給他上疏建議:“京畿內外,瘟疫死的人家,前明皇室官宦被殺和逃走的人家,都可以請八旗軍民入駐。那些活著的、沒逃跑的人家,可以騰出房子來,可以讓出田地來,給旗人。”因為旗人高百姓一等, 旗人是主子,百姓是奴隸。多爾袞很關心旗人的生活安樂問題,隻有八旗家眷安定幸福了,將士們在前方打仗才有勁頭。於是,多爾袞采納了大臣的意見,下令:“圈地!”一項禍害百姓的清初惡政開始了: 清初的圈地, 即指清順治二年至康熙八年間(1645—1669年) ,為解決“東來滿洲”旗人生計問題在京畿、直隸等地開展的強製性土地分配政策,它與投充、逃人法、剃發、易服一道被學界稱為清初“五大弊政”。

《清世祖實錄》記載了“圈地令”:“我朝建都燕京,期於久遠,凡近京各州縣民人無主荒田及明國皇親、駙馬、公侯、伯、太監等死於寇亂者,無主田地甚多,爾部(戶部)可概行清查。若本主尚存,或本主已死而子弟存者,量口給與,其餘田地盡行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此非利其地土,良以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無處安置,故不得不如此區畫??可令各府州縣鄉村,滿漢分居,各理疆界,以杜異日爭端。今年從東先來諸王各官兵丁及見在京各部院衙門官員,俱著先撥給田園。其後到者,再酌量照前與之。至各府、州、縣無主荒田及征收缺額者,著該地方官查明,造冊送部。其地留給東來兵丁,其錢糧應征與否,亦著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