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記·孔子世家》:“(衛靈公)與孔子語。見蜚(飛)雁,仰視之,色不在孔子。孔子行。”
孔子在衛國做官時,有一天與衛靈公在一起說話。說著說著,衛靈公就看天上的飛雁去了,仰著頭,好像孔子不存在。
孔子於是決定離開。
孔子中庸之道
1.會做事不如會看事。會做事的人比比皆是,會看事的人沒有幾個。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麽自己吃力不討好,心想:“我做得很好呀?為什麽他還那樣?”這是因為:會做事的人往往惹人厭,討人嫌,就因為他太會做事,不顧忌其他人。要說真正地做事,必須以看事先行,並且要時時會看事,越來越看事。孔子原先也不看事,不管對方是什麽人,隻管一個勁地推銷自己。他越來越熱情,人家卻越來越冷淡。孔子心裏冷了,心想:“這些都是些什麽人呀!”但他終於明白:人與人是不一樣的,你在乎的東西人家未必在乎,死皮賴臉,有必要嗎?孔子知趣地離去,絕不再說什麽。從此以後,他隻需要做一個敝帚自珍的人。再到後來,他做了一個連掃帚也不要的人。
2.學會成全他人。
孔子剛認識衛靈公時,兩人很相投,高興了一陣子,過了段時間雙方不自在了,衛靈公礙於麵子,不好攆孔子,孔子心存幻想,老著臉住下來。
但他也很快發現,自己待在這裏隻會越來越尷尬,不會有什麽進展。
孔子反思:我是不是在打擾人家?我是不是讓人煩?為什麽我與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寧肯去看天上的大雁也不肯看我?
孔子的自尊心因此受到傷害,但他的理性又戰勝了情感。他明白:之所以衛靈公喜歡大雁而不喜歡他孔子,是因為大雁會飛。看來他也應該飛走了。大雁不會停留在空中,孔子不應該停留在衛國。孔子成全了衛靈公,讓他繼續過他自己的生活。孔子醒悟自己實在打擾人家太久了,這不是做客之道。主人是沒有過錯的,因為那是人家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