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左傳》昭公二十年:
衛齊豹殺孟縶,宗魯,死之,琴張將往吊。仲尼曰:“齊豹之盜而孟縶之賊,女(汝)何吊焉?”
魯昭公二十年,衛國的齊豹殺了孟縶,孟縶是魯國的宗親,孟縶死了,魯國孟家都很悲痛,孔子的弟子琴張也與孟家沾邊,就想跟著孟家人去吊唁孟縶。
孔子說:“齊豹是強盜,而孟縶是個賊,他們之間的事關你什麽事?你去幹什麽?”
琴張因此就不去了。
孔子此事要義有二:
一是不摻和。
二是理比禮更大。
本來琴張吊孟縶是為禮,但孟縶為人不值得一吊,因此俗禮就應免了。我們須知孔子講的禮不是俗禮,是有原則的,是講理的。
孔子中庸之道
1.我無能力,我不搞大。孔子不自命是英雄,也不想當王,因此能做好孔子。
2.我無身份,我不發言。
孔子說:“思不出其位。”又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即此。
3.事情與我無關,我不摻和。
如本篇所言齊豹殺孟縶,按理說違反仁義道,但事發太遠,孔子隻管眼前事,隻行眼前的仁義,而不管遠處的事情。這是正確的。杞人憂天,於天無補,於自己卻大大地焦慮!不劃算。我有首詩寫道:“讀書當快意,勿為古人煩。”也就是這個意思。
萬裏之外去行仁義,就是侵略了。
就身邊力所能及的範圍行仁義,就是仁義了。
凡事情說得太大,必不真實。凡事情拉扯太遠,必是空談。
《聖經·傳道書》上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也即此意。
孔子訓徒
孔子告訴琴張不要摻和別人的事
衛國的齊豹殺了孟縶,魯國有人前往吊唁。琴張也要去,孔子止之。過分關心他人,必是看客。過分關注他人,必有圖謀。孔子阻止琴張,是要他回到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