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18年,宋徽宗派人走海路,繞開北方遼國統治區域,輾轉到達金國,同金國商議一起滅遼的計劃。同時約定事成後將遼國土地一分為二,大宋的如意算盤,自然是想要拿回幽雲十六州。作為火中取栗、落井下石的代價,大宋承諾將原來給遼的“歲幣”(合計每年三十萬匹布、二十萬兩銀),“過戶”移交給金國。這個事件,史稱“海上之盟”。
也就是說,大宋這間老字號店鋪雖然生意很紅火,不過常年被幾個黑幫小混混勒索保護費。如今黑社會裏麵出現了更大的一個新黑幫,新的黑幫向老的黑幫叫板,馬上就要發生黑吃黑的火並。大宋老字號忙不迭地投靠新黑幫,商量聯手滅掉老黑幫,而且承諾以後保護費交給新的黑幫。
仔細分析一下,其實除了歲幣這件事情比較讓人添堵之外,宋徽宗這次“海上之盟”的決策在戰略層麵,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首先,金滅遼隻是時間問題,而大宋不管插不插手,之後都要直麵金國的軍事壓力。也就是說,大宋可以假裝不知道,但新黑幫一旦取代了老黑幫的位置,那麽就一定會來找大宋談保護費的事情;其次,收複幽雲十六州這件事情,實際上是從大宋開國皇帝宋太祖趙匡胤以來的既定國策。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幽雲十六州的問題是關係到大宋社稷安危的問題,幽雲十六州不在自己手上,就如同河流上遊的大壩在別人手中一樣,放不放水或者什麽時候放水,都是別人說了算。退一步講,即便是當時大宋的決策是“聯遼抗金”,而不是“聯金滅遼”,那麽不管勝敗,對宋也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如果“聯遼抗金”得勝,因金和宋之間隔著遼,那麽宋也無法占據金國更多的領土;而一旦失敗,那麽宋除了應該上交歲幣給遼、西夏之外,同時可能會再多交一份歲幣給金。所以,問題不在這個盟約本身。實質的問題,是出在了後邊對“海上之盟”的落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