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倒掉鞋裏的沙——小毛病大問題

3.先命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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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的領導者往往是以身作則的。組織得好、指揮得當的領導者,常常是處處自己做樣子,即使能力差一點,也可以把下屬吸引、團結在自己的周圍,共同把工作、事業搞好。反過來,對於隻說不做,隻要求下屬做到而自己做不到的領導,下屬是不買賬的,因此,要想得到下屬的讚美,就必須從自身做起,要“幹著指揮”,而不要“站著指揮”。

領導者“幹著指揮”,這是一種無聲的命令。這種命令,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比有聲的文字的命令更有效,更有威力,這種威力,不是靠領導者手中的權力、不是強製力,而是靠領導者自身的模範帶頭、艱苦實幹的作風,這是一種威望之力。

如果領導者僅僅是“站著指揮”,慢慢地與下屬就會產生一種無形的距離,甚至一道鴻溝,指揮就會失去威力,甚至會完全失靈。特別是“調擺”(指領導者的組織和指揮)任務不大的領導者更不能“站著指揮”。試想,一個十幾人甚至幾十人的單位,那裏的“小蘿卜頭”也僅僅是發號施令,不親自動手,行嗎?下屬會擁護他,親近他嗎?

因此,作為一個領導者,不要時時都擺出一等的架子,要多參加一些極平常的勞動,比如:打掃衛生、裝訂文件、整理報紙等,或者一些突出性的活動。從分工來說,這些活當然屬於下屬工作人員,但你絕對不要認為與自己無關。當你得閑時候或者“就勢”幫助下屬做這些事情,你能給下屬一種自重感,使他們感到你看重他的工作,尊重他的人格。同時,你又能給下屬一種親切感,使他感到你沒有架子,平易近人,願意在你的手下工作。

一個單位的領導者要把自己的單位搞好,必然要向自己的下屬提出許多具體的要求,製訂具體的行為規範,要使每個下屬遵守這些行為規範。達到這些要求,辦法很多,而最根本的就是:凡是要求下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舉個小小的例子:要求下屬上班,開會不遲到,領導者自己首先要按時到,如果自己遲到了,就沒有資格批評遲到的下屬了。日本豐田技研工業總公司的創始人和總經理本田宗一郎就是“身教重於言教”的一個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