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賜給我們很多寶貴的禮物,其中之一即是“遺忘”。隻是我們過度強調“記億”的好處,卻反而忽略“遺忘”的功能與必要性。
例如:失戀了,總不能一直溺陷在憂鬱與消沉的情境裏,必須盡速遺忘;股票失利,損失了不少金錢,當然心情苦悶提不起精神,此時,也隻有嚐試著遺忘;又如,期待已久的職位升遷,人事令發布後竟然不是你!情緒之低潮可想而知。解決之道無它——隻有勉強自己遺忘。
可見,“遺忘”在生活中有多麽重要!
然而想要遺忘,卻不是想象中那麽容易。遺忘是需要時間的。隻不過,如果你連“想要遺忘”的意願都沒有,那麽,時間再長也無濟於事。
一般人往往很容易遺忘歡樂的時光,但對於哀愁的經曆卻經常憶起,這是對遺忘哀愁的一種抗拒。換言之,人們習慣於淡忘生命中美好的一切,但對於痛苦的記憶,卻總是銘記在心。為什麽呢?難道我們真的如此笨拙?
不,當然不是。關鍵在於我們的“執著”。我們很少靜下心來檢查自己“已有的”或“曾經擁有的”,總是“看到”或“想到”自己“失去的”或“役有的”。這,當然注定了難以遺忘。
的確,我們這一代的人,好像個個都太精明了。無論是待人或處事,很少檢討自己的缺點,總是記得“對方的不是”以及“自己的欲求”。其實到頭來,還是很少如願——因為,每個人的心態正彼此相克。
反之,如果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能夠試圖將對方的不是,及自己的欲求盡量遺忘,多多檢討自己並改善自己,那麽,彼此之間將會產生良性的互補作用,這也才是我們所樂意見到的。
相信,每一個人都希望重新見到過去那種不那麽功利的社會。這必須大家都肯放下身來,一齊學習“遺忘”——遺忘那些該遺忘的人、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