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北美著名心理學家維克托·弗魯姆提出了“期望效應”,意指人們之所以能夠從事某項工作,並願意高效率地去完成這項工作,是因為這些工作和組織目標會幫助我們達到自己的目標,滿足自己某方麵的需求。
有人渴望在單位裏升職加薪,所以毫無怨言地努力工作;有人希望保持曼妙的身材,所以堅持不懈地運動;有人想拿到全勤獎金,所以連續一個月都沒有遲到……這些人為什麽不犯懶、不拖延呢?原因就是,他們心存一份期待,這份期待消除了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消極情緒與各種心理不適,並激發其內在對所做之事的熱愛,從而自主自願地做好該做的事。
人在不同的情況下,欲望和需求不一樣。正因為此,人們才會努力去滿足自己的需求,並為了滿足需求而做出特定的行為。有期望就會有動力,有動力就不會輕易犯懶。所以,我們不妨利用“期望效應”來激勵自己遠離拖延和渾渾噩噩的狀態。
那麽,一個人是不是對自己的期望越大,動力就越大呢?並非如此。
弗魯姆指出:某一活動對某人的激勵力量,取決於他所能得到結果的全部預期價值乘以他認為達成結果的期望概率,即:M(激勵力量)=V(目標效價)×E(期望值)。
這就是說,當一個人有需要並且能夠通過努力滿足這種需要時,他的行為積極性才會被激活。如果期望過高,就很難達到所期望的結果,那麽期望帶來的激勵效果也會大打折扣。隻有期望值適度,才能有效地調動積極性,激發出內在的潛能。
女孩卡倫本科畢業後,進入一家互聯網公司上班。那家公司的福利待遇不錯,她在那裏做了五年,之後就放棄了高薪的職位,嚐試自主創業。然而,她創業失敗了。
這件事發生後,卡倫特別消極頹廢,每天沉浸在自責與痛苦中,無法原諒自己。這次創業,把她之前積攢的存款全都賠了進去,可是生活還要繼續,雖然很難過,也得想辦法謀生。然而,卡倫心高氣傲,把自己看得特別重要,一般的職位看不上,好的職位又怕自己做不來(失敗的陰影困擾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