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站在三分線外麵投籃時,往往會瞄準一會兒然後再出手。可是,如果我們改變一下規則,把投籃的時間限定在5分鍾之內,不限製次數,那麽每個人都會手忙腳亂地把球扔出去,根本沒時間顧及自己是否偏離了原來的方向。
在談判中,我們也可以采用同樣的策略,給對方限定一個時間,用“最後通牒”的方式,迫使對方同意我們提出的條件。
有一次,趙先生陪同一位朋友去買汽車。在寬敞的汽車展示廳內,趙先生的朋友看中了一輛黑色的奔馳。當時這輛車的標價是50萬元,這個價位有點超出了朋友的預算。
這時,銷售人員上前說道:“你好,我是這裏的經理,先了解一下吧,這款車最近賣得非常好。”接著,趙先生和他的朋友了解了很多關於這輛車的數據,又親自坐到車裏去體驗了一會兒。最後,趙先生的朋友對銷售人員說:“我對這輛車非常滿意,但是在價格方麵有點高了,你看45萬怎麽樣?”
這時,銷售人員露出了為難的表情,他很誠懇地說:“實在抱歉,您給的價錢實在是太低了,我最低可以給您優惠到48萬。”
趙先生的朋友想了想,然後回答說:“這樣吧,46萬。今天下午我有事要出國一周,下午兩點的飛機,如果你覺得合適,我們現在就成交。”
經過之前的溝通,這位銷售人員已經不願意放棄這位顧客了,最終趙先生的朋友以46萬的價格買到了自己心愛的汽車。
一般來說,人們對於一個不需要馬上完成的任務,總是習慣於等到最後期限到來才去完成它,能拖就拖。但是在不能拖的情況下,例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或者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人們則能夠迅速地完成任務。
在談判時,有的人也喜歡用拖延戰術,如果沒有什麽壓力,他就會將談判無限期地拖延下去。這時,如果對其進行最後通牒——“希望你們在今天之內能夠做出決定,不然我們隻能終止談判,另尋合作夥伴了”,給出一個最後期限,並要求談判必須在這個期限內得到結果,這樣說容易讓對方快速地作出決定,甚至是作出妥協和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