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合理性、可行性、可測量性和可持續性四個方麵對待選資助項目進行分析。
1.合理性
即項目的活動、產出和成果是否基於最終受益人群的真實合理需求。需要了解待選項目要滿足何種需求、這種需求是否真實存在以及為什麽要滿足這種需求。
(1)項目的受益群體是否符合我們慈善活動的戰略目標和申請者的機構使命?
(2)受益群體是否真正參與到需求製定的過程?
(3)項目活動、產出和成果理論上邏輯關係合理。
(4)是否考慮到受益群體之外,在性別、經濟、健康狀況等方麵的弱勢群體可能受到的影響?
2.可行性
即項目活動從實際出發,考慮到項目的多種影響因素。
(1)是否參考相關項目的經驗與實證基礎?
(2)活動設計是否有受益群體參與?
(3)是否有合理的時間表?
(4)是否充分考慮項目的成本?
(5)是否充分考慮項目的政策可行性?
(6)是否充分考慮項目的人力、技術可行性?
(7)是否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風險?
(8)是否針對風險提出了適當的應對措施?
3.可測量性
項目的活動、產出和成果等目標可以衡量。
(1)項目設計中是否有明晰表述的活動、產出和成果?
(2)項目如何進行監測和評估?
4.可持續性
項目運作的資金及項目的成果能長期存在。
(1)合作結束後,項目是否可能繼續運作?
(2)項目為受益人群帶來的變化是否可持續存在?
項目申請書審閱問題清單(5)
1.申請機構提議要做什麽?
● 它的目標是什麽?
● 它提議的活動有可能實現這些目標嗎?
● 除了所提出的目標之外,在項目結束前可能會發生哪些其他變化?